“谢谢。”南晓老实不客气地接过欺诈宝珠,收入空间。
米薇似乎很想说点啥,但最终啥也没说。
雷纳德小心翼翼地提醒道:“怒风大人……”
“叫我南晓。”
“是,南晓大人——”
“不要带尊称。”
“是、我只是想提醒您,人类形态在进入部落据点的时候,会受到严格的搜查。那些士兵可能会把您当作我或者米薇的奴隶,态度可能会很差。因此我建议您换一种形态,兽人、牛头人、被遗忘者、或者像您的那位随从一样,血精灵是个非常完美的选择。”
南晓想了想,觉得雷纳德的建议有道理。如果打算去部落的据点逛逛,那么入乡随俗是很重要的。但变成一个普通的部落未免很无聊,他想了想,索性幻化成一个低调的蓝胖子。
“喔喔!”雷纳德大惊奇,赞不绝口,“自己扮作被召唤的恶魔,让随从扮作术士,这真是天才的想法!就算您的恶魔气息稍微有些泄漏,也不会招致任何人怀疑。不愧是怒风大人,您的奇思妙想和强大法力真是我辈所万万不能及的。”
没想到这老德鲁伊还挺能拍马屁,不过倒也没说错就是了。
他们离开森林,顺着大路堂堂正正地走向阿斯特兰纳。果然很顺利,沿途巡逻的小队部落士兵完全没注意这队“亡灵+亡灵+血精灵术士”的组合。不管怎么看,这都是很普通的三人小队。两个打酱油的亡灵,加上一个强大的血精灵术士。
尽管南晓已经极力压抑了自己的力量波动,但幻化成蓝胖子的时候,那股强大的气息还是隐约散发出来,让真正懂行的人为之侧目。
鉴于宠物如此强大,那些人自然就认为召唤“它”的主人是个非常强大的术士。
别人可能没认出来,但坐在路口酒馆二楼的一队人是绝对认出来了的。
他们的组成是一个标准的战斗小队。一个兽人战士,一个牛头战士,一个血精灵法师,一个被遗忘者牧师,还有一个巨魔萨满。这搭配有坦有奶有输出,适应各种场面,而且囊括了部落几大种族,简直经典得不行。从装备上看,这五个家伙也是高富帅,不管板锁皮布,统统都是高级货,精致且闪闪发亮。就连他们桌上的菜也是高级料理。一道松露就不是普通人吃得起的。
血精灵法师从头到尾一直看着安娜斯塔西亚:“她的魔力……难以测度。”
亡灵牧师点头:“说得对,很难测度她的强弱。但她的召唤物,那个恶魔……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