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去冬来,
将刘铉等人,
都冻的瑟瑟发抖,
万里无行人,
哪怕刘铉是贵族子弟,
有鹿裘御寒,
也不敢踏出屋门一步,
只能呆在屋子里,
看着屋外鹅毛大雪纷飞。
此时,
刘铉无比怀念羽绒服,
薄薄的一件,
要风度有风度,
要温度有温度。
刘铉是窝不住的性子,
于是除了鹿、鸭之外,
他还将年龄相仿的奴仆都召集起来,
教授他们读书识字,
既然意外来到这个世界,
刘铉就要干一番大事业,
而要干大事业,
没有足够的帮手,
显然是不可能的。
初始的时候,
刘铉只是教授他们识字、算术,
直到第三,
刘真把刘铉叫到了书房。
“你每都在教导奴隶,
读书声整个刘邑都能听到,
我想知道,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铉直言,
“我想要壮大我们刘氏,
没有足够的帮手,
显然是不行的,
所以,
我召集这些奴隶,
教授他们学识,
等他们长大了以后,
就是我的帮手。”
刘真点头,
“这无可厚非,
但是,
你为什么偏爱奴隶?
不选择家里的家臣、士兵之子?
难道你看不上他们,
或者对他们有意见?”
刘铉摇头,
“并不是我有意见,
而是,
家臣、士兵只听命于父亲,
我无法下达命令,
无法指挥他们,
而奴仆只需要一个命令就会聚集,
方便省事。”
刘真叹了口气,
摸了摸刘铉的头,
“我知道你很聪明,
但以后做事情,
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至少和我商量一下。
已经不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