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子居然比我还要俊俏!”
叶小天一见此人相貌便有些心生反感,此前他只见过一个相貌气质超过他的人,那就是当朝三国舅李玄成。可那李玄成表面上是个谦谦君子,实际上却是一个偏执阴险的小人。
从此叶小天心中便存了一个印象:小白脸没有好心眼,但凡生得太过俊俏甚至有些阴柔的男人,一定不是好人。如今这个姓于的小子比李玄成还要俊俏几分,面如敷粉,齿白唇红,叶小天对他自然就没有好感了。
叶小天沉着脸色道:“本官正在这里审问水银山争端之始末对错,你不曾通禀、未听召唤,擅自上前打断本官问话,你可知本官在处就是公堂,完全可以办你个咆哮公堂之罪!”
李经历在一旁抻脖子瞪眼睛,仿佛突然从蛤蟆精摇身一变成了龟丞相,不停地冲叶小天挤眼睛,奈何叶小天说罢,目光便像箭一般射向那风度翩翩的美少年,相貌风仪比不过他,不能在气势上弱于他,根本没注意李经历的眼色。
小白脸呵呵一笑,悠闲地把玩着手中的象牙折扇,用耐人寻味的目光深深地望了叶小天一眼,悠然道:“鄙姓于,名俊亭。论起辈份来,于福顺算是我的侄孙吧。”
这小子顶多也就十七八岁,二十七八岁的于福顺居然要称他为叔公,这个辈份确实大了点儿。不过于福顺是于家寨之主,这少年应该只是占了辈份,在于家寨的地位却未必有多大。
叶小天若要整治那些有身份的寨主堡主们,一旦对方不肯服软,就很难下得来台,他总不能因此就真的动刀动枪,不要看那些土司们兵甲器仗远不及大明正式官军齐备精良,但是他们占据天时人和。又有天堑一般的地利,谁想征讨他们都不容易。
当年元朝铁骑纵横天下,对南疆土司们的征讨也多以失败告终,最后只好封他们个宣慰使,名义上算是征服了,聊以自慰。大明正统年间朝廷三次发兵征讨麓川,前后历时九年,造成国内穷困不堪,义兵四起,政局为之动荡不安。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若真要激怒了这些土司,逼得他们不计后果地进行反抗,不管朝廷能不能打得赢这场仗,挑起这场战争的叶小天都得对开战后的严重后果负责,只能以他的项上人头向天下人谢罪了。
然而若是拿这小白脸开刀的话就没有那么大的风险了,他既然主动冒出头来,叶小天怎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他冷笑一声道:“你是于寨主的长辈,你家晚辈莽撞行事。引起诸部纷争,你这长辈也难辞其咎,近前来,跪下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