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唐至和秦有渝分开,但他感觉自己失恋了,就是那种……吃瓜吃到自己家,发现自己家的房子塌了,如果不是时间地点不允许,他都要捂着脸来一场暴风哭泣了。
他以后再也不要磕CP了,呜呜呜!
…
保姆车停在十五号公馆门口,陈简看着推门下车的秦有渝,忍不住道:“反正唐至也不会再来这里了,你也干脆别回这里了,空荡荡的,不如回我们那儿去,你状态这么差,我还可以看着你。”
秦有渝摇头,却也不说什么,只道:“你回去路上小心。”
陈简知道她决定的事情也劝不动,也只能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老生常谈地叮嘱:“好好休息,有事一定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知道吗?”
秦有渝:“嗯。”
目送保姆车离开,秦有渝才转身,抬头望着眼前这富丽堂皇的十五号公馆,看了一会,她才抬脚,走进去。
秦有渝摔倒的时候,膝盖先着地的,稍微磕破了一些皮,她拿了医药箱,坐到沙发上,给自己的伤口消毒,擦药。
明明她是个经常受伤的人,但她给自己上药的动作却并不利索,倒腾了好一会儿才弄好。
秦有渝看着自己膝盖上涂得难看的药水,勾了勾唇,扯出一抹自嘲的笑。
比起上一次唐至给她处理伤口的熟练和专业,她这个处理简直是贻笑大方。
不知道的,还以为从小经常受伤的人是唐至呢。
小时候,她经常受伤,那时候家里人不在意,或者说根本没注意到她,更或者说,父亲看到了也当没看到,她就只能自己熬着,熬到伤口自己好了,也就过去了。
再之后,认识了唐至,她受伤,基本上都是他来处理的,他比她更在意她身上的伤。
当然,一开始他没处理过,也是笨手笨脚的,有时候力道没掌控好,会弄疼她。
后来,他越来越熟练,越来越专业。
秦有渝那时候只以为,他是给她处理伤口处理得多了,熟能成巧,毕竟他本来就是一个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的人。
直到那一天,她听到林文说的那些话,她才知道,他不是熟能成巧,他是特意去学医了。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从什么时候开始,他那么熟练的呢?
想来想去,她终于想到了是什么契机促使他去学医。
大概就是她有一次发了高烧,死活不肯去医院,连校医室都不肯去,而且也不肯说出原因,唐至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