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乱而去清算的。
哪怕是在封臣战争中,效忠于封臣的贵族让更高级别的领主恨得牙痒痒,只要在更高级别的领主获胜的那一刻,贵族们立刻向其宣誓效忠,更高级别的领主也没有权力向归附的贵族动手。
原因和理由很简单,依旧是“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因为之前这些下级贵族“不是我的附庸”,而是“我封臣的附庸”,所以他们参加封臣的叛乱合情合理,乃是在履行《神圣法典》规定的贵族义务。
而在更高级别的领主获胜之后,收回了头衔,这些不是附庸的贵族成为了附庸,只要他们及时向新领主宣誓效忠,就算是履行了《神圣法典》的义务,不应该继续被清算在叛乱中追随旧领主的所为。
这种被明晰化、分割化的权力与义务,让封臣与封君间的关系变得极其微妙,特别是在封君与封君的封君发生战争的时候。
按照《神圣法典》,贵族们可以无所顾忌地支持封君对更高级别的封君作战,而不用担心封君失败后的清算。
而如果代入到卡斯特尔叛乱中的话,那就是北地贵族们是可以毫无顾虑地站在夏洛特这边,对抗三王子的。
但是,这只是理论上。
《神圣法典》看似解决了小贵族在更高级别领主战争中的后顾之忧,能够让小贵族们毫无顾虑地站在直属领主一方,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正因为《神圣法典》保护了小贵族的利益,更高级别的领主与封臣发生战争的时候,也往往会对封臣下属的贵族予以优待与种种承诺。
而这就导致了一种情况——
那就是按照法典规定,虽然贵族可以无顾虑地参加领主与领主的领主间的战争,但实际上在这种更高级别的战争发生之后,小贵族们往往会变成双方竞相拉拢的对象。
最终的结果就是很多小贵族并不会真的去追随直属领主作战,而是往往会保持中立,左右逢源,谁最有可能赢,他们就帮谁。
贵族们的领主就惨了,有的时候甚至只能靠着自己的直辖领对抗自己的领主。
可以说,这种分割了不同阶层贵族领主权属关系的规则大大限制了贵族封建领主的中央权威,也是定下《神圣法典》的神圣王庭的高明之处。
通过这种严格的贵族体系,小贵族们的利益得到保证,封建君主们很难实现真正的中央集权,哪怕是掌握了强大的超凡力量也无法对教会的统治根基造成威胁。
套用到夏洛特这里的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