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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3 / 4)

奴,已拥有与号称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骑兵一较之力了。

为了扩大兵力,马悍的征兵对象已不局限于纯粹汉人,有胡人血裔的汉人也可入伍——乌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骑术精湛,身手敏捷,箭术极佳,在汉戈部里,隐隐有部帅以下第一箭手之称。

而预备骑兵则是一些骑射之术暂时未能通过考核,但有一定上升空间的汉民。让他们成为正骑兵的扈从,假以时日,多加训练及实战,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汉戈骑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预备役制度。战斗毕竟是有损耗的,没有良好的补充机制,如何能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强军?

眼下汉戈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担忧的就是招惹强敌。马悍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不要多,有个半年就好。将汉戈骑兵扩充至五百骑,如此,整个汉戈部就足以在白檀立足了。

正所谓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队伍行到濡水之时,三十里外的汉戈游骑发来警讯:“西北三十里,发现一支鲜卑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队袭来。”

“三百骑?这是从哪里来的?”唐努与乌追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惊骇之色。

“是鲜卑骑兵啊……”马悍用皮鞭轻磕马靴,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眼中却厉芒频闪。

汉末,有“乌丸精骑雄幽燕”之语,但后面还有一句“鲜卑精骑胜乌丸”。

大约在十多年前的灵帝熹平六年,鲜卑雄主檀石槐曾短暂一统鲜卑三部,进攻汉朝幽、并二州。汉军分遣护乌丸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汉、胡(主要为乌丸骑兵)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今山西阳高)、云中郡(今内蒙托克托东北)、雁门郡(今山西代县西北)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汉军出塞二千余里,与檀石槐所率数万鲜卑骑兵大战,汉军大败,遗尸千里,朝野震惊。

若非檀石槐病死,鲜卑各部分裂,内乱纷争,势力急剧衰弱,鲜卑人都不用等到百年之后的东晋时期方才崛起,五胡乱华将会提前上演。

也就是这震憾大汉的一战,奠定了鲜卑骑兵骁勇善战之勇名,纵使是天下知名的乌丸精骑,也逊色一筹。

怎么办?三十里,扔下刚获救的汉民及鲜卑俘虏与缴获,汉戈骑兵迅速渡河,快马南撤,利用马具的优势,还有机会摆脱鲜卑追兵。若是不舍的话,后果堪忧。

唐努、乌追及一众汉戈骑兵将目光投向他们的首领。

马悍的目光则从尚末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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