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两点,往往是一天中最冷最黑暗的时间。
宋天宝浑身湿漉漉地站在泉水里,眼睁睁地望着那头三米高的黑熊倒在血泊中,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毛茸茸的黑山。大熊的脑袋已经被宋天宝用雷公刀豁开了,鲜血将它那裂开的头颅染红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树林里,一群群苍蝇和蚊子被吸引过来,不停地绕着黑熊的尸体飞舞着。大量的熊血渗入,导致宋天宝脚下的泉水也变得粘稠起来。
宋天宝低头看着那头死去的大黑熊,不知为何,猛然心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怜惜之情。
早在十二年前,不知何故,宋天宝曾经跟着爷爷在山里居住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爷爷受伤了,为了不被饿死,爷爷就经常带着宋天宝去很远的山中打猎。有一回,爷爷提着枪去追一条野鹿的时候,六岁的宋天宝呆在原地,差点儿就被两只成年狼给吃掉了。
万分情急之下,一只瘸了腿的黑熊从树洞里钻了出来,然后挡在了他前面。黑熊冒着生命危险,最终赶走了那两只正在流口水的野狼。但是,野狼被赶走之后,黑熊却并没有想要吃掉宋天宝的意思。又过了一阵,爷爷提着猎枪也赶到了。爷爷远远地看见那头瘸腿的黑熊,并没有开枪,只是大声地说了一串模糊的咒语,然后走过来用手轻轻地摸了摸那黑熊的脑袋。结果,那头黑熊就舔了一下爷爷的手心,重新回树洞了。
六岁的宋天宝直接吓尿了,爷爷却抱着他,暖暖地说了一句:“不怕,它是爷爷的老朋友。”
所以,从那次事件之后,宋天宝一直都对黑熊的感觉是不错的。居住在城市之后,他每次去动物园看见了黑熊,都会主动地喂食。只不过今天,当他面对这只丧心病狂的大黑熊后,他却不得不将它杀死。因为他知道,这头妖孽的黑熊,是棕熊人工饲养的,它罪孽深重,肯定祸害了不少人。
杀它,是唯一的选择!
宋天宝抬起脚,踩住黑熊那粗壮的腿,然后用雷功刀轻轻一挑,便挑下了两只熊爪。那熊爪,锋利如刀,闪闪发亮,每一只熊爪最起码有两寸多长。
“嘿,这玩意儿据说很值钱,我得留着。”
宋天宝心里想着,要是能把这四只新鲜的熊掌砍下来,那就更完美了。这么大的熊掌,也是卖去大酒店的后厨,不知道德值多少钱呢?但是,他随后看了看,还是决定放弃了,因为那四只大熊掌砍下来的话,夹在一起起码得有六七十斤重。
宋天宝摸着黑将那两只熊爪放进了口袋,然后便小心翼翼地进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