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而论,拉斐特还是个孩子。”红头发的年轻男人说,他搭在方向盘上的右手小指带着一枚镶嵌着蓝绿色碧玺的戒指,戒面很大,几乎覆盖住了整一个第二关节,在冬日早晨的阳光下鲜亮的就像是一汪从海洋的最深处取出的水。“一百多年前,它连名字都没有。没人想到这儿来,这儿只比地狱好一点。遍地黄沙,土地贫瘠,干净的水大概只能从畜生和他们自己的膀胱和血管里找。
直到有人在这里找到了黄金。
黄金很快挖光了,有些人走了,更多的人留了下来,他们继续在这里挖铜和硫磺——哦,挖矿从来不是什么好工作,辛苦、枯燥、单调、危险,触目所及除了黑洞洞的矿井、石头就是和自己一样硬邦邦臭烘烘的男人,粗鲁,肮脏,不识字,从不上教堂,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居无定所,只有魔鬼才知道他们是从那儿冒出来的——除了罪犯就是将要成为罪犯的一群野狗;工资微薄到如果想吃饱就别想女人,当然,也很少会有女人到这儿来——这儿太危险了,到处都是成打身强力壮却被强迫至少禁欲几年之久的男人,而法律和道德的眼睛和手指头都还没能落到这儿——就连最老最丑最爱钱的妓*女也不敢来试试看是能带着大把钞票离开还是在若干天后被**裸地直接扔进某个废弃的矿井里。”
“没人知道第一场赌赛是何时何地出现的,”犹大,天堂宫的新主人继续道:“总之,有个聪明人觉得,让那些力气和血肉白白浪费在酒吧外面的黄沙地上实在是太浪费了——最初的时候,一切都很简陋,两个混蛋打在一起,打到另一个认输、不能动或者死了就算是赢了,主持赌赛的庄家抽头。赢的人再从庄家那儿拿钱……唔,可能也不是钱,什么都可能被拿来抵押,酒、肉、面包、裤子、衬衫、矿石甚至于纽扣、假牙。只要你想得到的都会被摆上桌子。只要庄家和赌家认可——有个人曾经把他从外面带来的小儿子推上了桌子。”
他略微调整了一下后视镜。
“他赢了,不过真可惜,赢了的人总是想着再赢一次,第二次他输了,连着先前赢来的东西和他的小儿子。”犹大微微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犬齿:“那场的庄家很慷慨,赌赛结束后所有参赌的赌客都获赠了一次廉价的近似于白送的快活机会,包括他的父亲。据说那孩子不间断地嚎叫了一整夜,这可真难得,要知道。如果纪录没出错的话,他只有八岁,而且严重营养不良——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的是个热血沸腾想要拯救迷途小的神父,他刚到地方就被这真真切切的地狱吓的头也不回的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