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的夏天,晴空万里,白云软乎乎地,在蓝色天空里,慢悠悠地游走。
年轻男女的小情愫,都被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晴朗之下,期盼着,不知不觉的,成熟。
喜欢上郝梅梅是上个学期的事情了,宋远超一直在想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郝梅梅表达自己的心意。
那个年代还是流行写情书的时候,当然也有大张旗鼓在女生宿舍楼下,弹吉他大声喊某某某我爱你的那类,只不过宋远超从来不是。
宋远超属于比较内敛型的,他的喜欢,细水长流。
年轻的时候,总是容易把喜欢当成爱,把好感当做喜欢,似乎说一句我爱你,就真的能和这个永永远远。
爱是一个十分庄重的字眼,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并不是这样。
反正宋远超说不出来,他的情书写了整整两张纸,正反页加起来总共四面,还是誊抄到这两张纸上边的。
通篇真情实感,却从不曾提一个喜欢,只因为宋远超不敢。
对于有一些人来说,年少时的喜欢,总是小心翼翼,想要细心呵护的。
好不容易追赶上宋远超,郑天佑把那封信封递给了宋远超。
“喂,远超,你怎么丢三落四的?我看你出门之前手里正拿着这封信呢,出门的时候怎么又把它忘在桌上了。”郑天佑笑着说道。
宋远超愣了一会儿,把那封信接过来。
与此同时,宋远超还在心里骂自己,这么重要的东西自己竟然敢忘记。
“谢谢你啊,天佑,要是这事儿成了,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宋远超不好意思地说道,想到情况紧急,拍了拍郑天佑的肩膀,便飞快地跑了。
望着宋远超风风火火的背影,郑天佑有一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儿成了……”郑天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摇着头走回了宿舍。
尽管宋远超在学校离还算受女孩子青睐,但他直到大二,也还没有谈成个恋爱。
一方面是,宋远超的旁边总是有个宋彩茶,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关键是宋彩茶的性格,温温柔柔的,不光招男孩子喜欢,姑娘们看着也不好意思发脾气。
这样一来,也没有姑娘敢打宋远超的主意,毕竟人家身边可有个更好看更温柔的宋彩茶,怎么能看上别人呢?
另外一个方面是,宋远超并不是一个喜爱社交的人,如果没有什么必要,班里的同学聚会是很少见着他的,除了学校里面的文学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