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小伙子格兰迪是公爵大人麾下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士兵。每当面临战争的时候,公爵就会召集骑士和乡绅们带上各自庄园的农夫,扛着武器加入到浩瀚的人海中来。
格兰迪是家里最大的男孩,父母除了他以外还有2个妹妹和2个弟弟,遗憾的是最小的男孩和女孩都没有能活过3岁。
这是格兰迪的第一次参战。
以往的战斗都是有格兰迪的父亲应征入伍,还没有长大的男孩要留在家里务农。每一次战斗父亲都是平平安安得回来,还带着绅士们奖励的亚麻布和熏肉。
“爹,等我长大了也要去给公爵大人打仗!”格兰迪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熏肉一边说道。他的老爹只是微笑着抽着烟斗,偶尔喝上一口麦酒。
“臭小子,这种好事没你的份。”
前年的一次出征,老爹再也没有回来。同村的士兵只回来了一半。
没有了老爹打仗的收获,格兰迪作为最大的孩子每天要到地里去刨食养活全家。
“快点打仗吧!”格兰迪看着微薄的收获被约翰老爷的人带走心里这么想着。
只要打仗就能吃饱了。
某天晚上,格兰迪和同伴们一起将木柴给约翰老爷的大宅送去。据说这附近头头面面的人物今晚都会参加约翰老爷的宴会,温暖的炉火会一直燃烧到第二天早上。
“大事不好了!”一个信使跌跌撞撞得冲进宴会大厅,“兽人打过来了!黎塞流公爵大人命令动员全部的军队!”
格兰迪听到宴会大厅里一片喧哗和尖叫声,同伴的脸上都面无血色。但是他的心里却燃气了热火:“终于打仗了。”
拿着约翰老爷管家塞过来的长矛和盾牌,村民们沉默地跟随在骑着马的约翰大少爷的后面向太阳升起的地方开去。
“你,大个子,对,就是你。”尊贵的约翰少爷拿着马鞭指了指木纳的格兰迪,“过来给我牵马。”
格兰迪就这样成了少爷的马夫和亲兵。他天生的高大身材披挂上锁子甲和头盔以后倒是颇有一番派头。
为了保证他们花钱养的农夫组成的军队不会反噬,贵族和乡绅们也派来了一些族人参军,这些大都是识字,甚至有不少人是骑士。
黎塞流大公统帅着全军,小贵族们担任校官,乡绅们作为尉官指挥着他们曾经的佃农、现在的士兵。
穿过了一个又一个关隘,越来越远离家乡的士兵们士气逐渐开始动荡。作为一支土包子军队,离开家乡无疑是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