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也不能怪和丽娟不识好歹。实在是张大少做的这事,他太诡谲,太让人误会。你说一个刚认识一天的男人,出手就是五十多万帮你解决麻烦。换了是哪个大姑娘,她心里能坦然啊?
更何况,他还编造出那么荒诞离奇的故事来留她。
他如果就说请她去丰华当个文员什么的,这样她或者还能相信一点。可他却偏要说什么让她回去管理酒店。而且还是富华酒店,这样的话有人信吗?
反正,她是不信。她非但不信,还引起了她对张驰的警惕。以至于干脆决定,离开这里去深圳闯荡。
张驰也是实在没办法了。他发现跟女人,特别是美丽的女人真是没法说真话。你越说真话,人家就越是不信啊!无耐之下,他只好求助于童大小姐。
童大小姐听完张驰的诉苦,有些哭笑不得。于是亲自与和丽娟通了电话。她只说了两句话,就让和丽娟打销了一切顾虑。答应了回去上班。
第一句:
“和小姐,听说你昨天写了一张五十万的欠条给我们张经理?”
和丽娟自然答:
“是”
第二句:
“这样你现在立刻回到富华酒店,只要你想办法让富华酒店正常营业三天。那张欠条我就让他还给你。三天之内,我会派酒店经营团队过去全面接收富华酒店。至于,你要不要继续留下,完全取决于你的自愿。”
童大小姐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却已经说明了一个张驰说破嘴皮也没能解释清楚的事实,富华真的是丰华的了。他们现在花五十万请她,只是暂时主持酒店的工作。人家后面还有专精的酒店管理团队。
三天,五十万。
这种天上掉陷饼的好事,和丽娟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当然,她似乎忘了,那五十万的外债,本来就是这位张大少给她带来的无妄之灾。
说来说去,最终还是张大少得了便宜。
和丽娟是酒店老员工,也是中层管理人员。加上,这件事原本就是因她而起,特别是全酒店的员工,都认为张驰买下这个酒店,是在为她出头。所以,她现在在所有人的眼中,基本上就是老板娘的角色。
老板娘啊!谁不害怕?谁不想巴结?
和丽娟回到酒店,登高一呼。
加上有新老板,张大少的承诺,除了中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愿意留下都可以既往不咎,并且工资翻倍。不愿意留下的,也可以马上结账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