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的长夏,给拉菲庄园的每一颗葡萄都沉淀了足够的糖,在漫长年份里,浓缩成宛如初恋的甜。”
林磐微眯着眼,晃了晃高脚杯里琥珀色的液体,仰头一饮而尽,继续把一段逼装完:
“可单宁带来的涩,又如同舔狗收敛了所有热情,简直像极了我的青春!”
冰凉的可乐吞下后冲淡了一些醉意,无数细小的气泡在胃里团结起来,返给主人一个响亮的嗝。
突然林磐感觉肚子开始作妖,推开男厕隔间的门时,刚好开始翻江倒海。
看着洁净的马桶和白瓷砖地面被吐的污秽不堪,林磐竟然有一丝隐隐的快感——比闪电还短暂。
哗哗……
盥洗台的镜子映出一个头发凌乱、脸呈猪肝色、目光通红的青年。
“可恶,不应该是这样的,这不应该是我的人生!”
他牙齿紧咬下唇,指甲掐进肉里,感觉不到疼。
对林磐来说,这场十周年高中同学聚会如一出荒诞拙劣的闹剧。
以前整天逃课抽烟打架调戏女同学的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为了“某总”,口中区块链经济、IP孵化和粗鄙的成人笑话切换自如;几个考上公务员的同学自成派系,对国内外形势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已沦为家庭主妇的女同学则围成八卦圈子,聚会伊始就如同一窝麻雀,叽叽喳喳。
即便当年最好的哥们,三两句寒暄后,也一切都在酒中了。
五十二个同学,来了差不多一半,剩下有的是在家苦逼带娃的奶爸,有的是视加班为常规操作的码农,有的移居国外呼吸甜美的空气……听说死了两个,一个车祸,一个癌症,林磐还亲眼目睹一个写网文的同学被酒店保安拦住不让进,因为衣着打扮酷似流浪大师。
人生百态,远胜故事精彩。
而真正促使林磐参加这场乏味聚会的唯一动力,是为了再见到他暗恋多年的女神——苏念青。
她在人群中,成了庸脂俗粉里唯一一抹亮色,颜值不减当年,只是懵懂褪尽,妩媚生长。
曾经一头浓黑的直发烫了大波浪,半染酒红,少妇的成熟韵味撩人动心,玉指上闪亮的钻戒和脸上带笑的幸福熠熠生辉。
青春不复来,所爱隔山海。
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脸,林磐心中像是有一把小刀,慢慢剐着。
整整十年,他未曾前进一步,和那个在晚自修后目送她背影回家的尾行男孩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