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章内人与外人
狄青和仁多唆丁都想要对方的首级,作为自己男人的象征,呃不,应该是作为自己是勇士的象征。
狄青使马槊,仁多使一柄长杆的狼牙棒,走的都是大开大合、势大力沉的猛男路线。
狼牙棒是重兵器的恶棍,上面布满了长长的铁刺,一看就不是善类。兜头一棒子下去,保证是头骨迸裂、**飞出。即便是没伤到要害,也会狠狠地撕下一块皮肉来。原本是作为步兵使用的武器,有猛将觉得如此神兵利器,不能在有马的时候用一下有暴殄天物之嫌,就把后面的那根手柄加长了,前后还各有尖刺,杀伤力暴增。
虽然看起来跟长枪差不多,但马槊其实也是个重兵器。与普通的白蜡杆做枪杆的长枪不同,马槊的杆以柔韧的柘木条绞成,再浸泡在桐油中,需三年才成,坚韧无比。硬时,虽刀砍斧斫不能断;柔时,首尾可相接。
力道收回,瞬间绷直,仅靠其弹性就能伤人。与仅能刺、挑、抡的长枪相比,变化更多,威力更强。当然,造价也更高,非重要将领不配发,属于兵器里面的顶配。不夸张地说,一杆马槊,可以比得上一匹战马的价格。
两人各驱战马,相对而行,眨眼便相遇了——放心,不会是求相遇时间这么简单的问题的。
仁多挥动狼牙棒,狠狠地向狄青砸来。狄青呢,心疼自己昂贵的兵器,不舍得跟人家死磕,槊尖一挑,一滑,顺着狼牙棒的那个棒就直削向仁多的手。
仁多将狼牙棒一扭,错开槊尖,再次砸了下去。不待狄青换招,马身已是擦肩而过,这就算是一个回合了。
等二人调转马头,再次砍杀在一起,然后再错身而过,又是一个回合。
所以话本里的动辄大战三百回合的描写,是有其可信度的——只要你骑术精湛,只要马能受得了。
照这样写下去,本书的字数可以轻易地水够千万字。但是,胡渣是位有风格的作者,是位脱离了顺笔字的作家,所以,以下两人战斗的场面以“一顿乒铃乓啷”六个简单而不简约的字代替。
一顿乒铃乓啷之后,二人是谁也奈何不了谁。正所谓潘金莲遇见了西门庆,呃不,应该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
正要继续打铁,急坏了一人。
您要问,是哪位英雄豪杰,且听下回……
别打!别打!不是下回,就这回,就这回。
却原来是埋伏在不远处山谷里的刘平,见元昊的大军,是进也不进,退也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