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秋娘试着吟唱了几遍,无师自通的配合着舞蹈,甩动了几下水袖,竟是如许的凄婉动人。
一时间,众人都沉浸在那空有良辰与美景,却得不到赏心与乐事,只能令人倍加伤感的无边愁绪中。
一曲终了,秋娘移动莲足,如行云般“飘”了过来,盈盈下拜道:“小女子秋娘,多谢方公子赠曲。”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闪呀闪的,有意无意间,遮住胸口的薄纱掉落了下来。
方仲永只瞄了一眼,就急忙收回目光。
谁说古代都是营养不良的来着,这位明显营养很丰富嘛!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秋娘的意思,如果方仲永不是太过自吹自擂自作多情的话,应该是有自荐枕席的想法。
有看官说了,你这抄袭一首《游园惊梦》就能让人家姑娘抛弃了巨量金钱而白白便宜了你?要是那样的话,咱能把所有的坠入苦海的姐妹们全拯救了,还能轮得到你?
诸位有所不知。那“奉命填词”的柳永,因何会受到服务行业的姐妹们的青睐?难道是因为长得帅,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至于柳永长得帅不帅呢?这个问题就见仁见智了。个人认为,一个字,猥琐,两个字,极其猥琐(有画像可参照)。
但是,尽管长得帅不能当饭吃,诗词却是可以用来挣饭钱的。特别是著名文学家的诗词,那简直就是黄金时间的广告。若能得某著名诗人赠送一首专属的曲子,这个姐妹就算是有了自己的品牌。以后再演唱该曲目,就只有她是正版,其他的全属于盗贴。有修养有素质的人自然都是要看正版的,尽管会花费少许钱财,但要的就是那个范儿,您说是吧?
不夸张地说,只这一曲《游园惊梦》就足够秋娘唱个五七八年了,甚至在轶事杂记中留下些笔墨也毫不稀奇。这可是汤显祖啊!这可是《牡丹亭》啊!
与之相比,区区三千贯反而是不值一提了。而且,若是秋娘能与方仲永共度一夕,再衍生出什么《秋娘与方仲永不得不说的故事》来,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将更为巨大。仰慕者,自然要追寻先贤的足迹;诋毁者,也要证明方仲永不过是个色鬼,且身体不好。
一念及此,原本有些剑拔弩张的小方就偃旗息鼓了,再加上晏居厚阴测测地来了句:“文远,你上呀!”
方仲永心里不禁大骂:是哪个王八蛋非要拉着人家来的,这时候看人家小美人青睐于我,心里就不痛快了是吧。这是妒忌,这是红果果的妒忌,甚至还饱含威胁乃至后续的陷害。我要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