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汤喝,说道,“早些出去也好,那些职高说得好听是学技术,其实点用都没有,还白白浪费三年,不如用这时间去赚钱。至少比读书花钱要强得多。”
一番讨论后王茂的事情的就有了结果。
去打工。
王母托人给他在一个餐馆里找了份端盘子的活,于是王茂的职业生涯就此开启了。
可他什么时候干过这个,以前是被李慧珍当娇宝宝养大的。
十指不沾阳春水。
王茂打翻了很多的盘子,他没赚到工资不说,反倒让王母赔了不少钱。
王母:
气得拿根木棒追着王茂从街头撵到街尾,她跑得慢,自然撵不上,在后头喘着气大骂,“小崽子,有本事就莫回来。”
王茂这顿打还是没跑脱。
他不可能不回去。
在街上闲晃了很久又万般纠结后最终还是决定回到爷奶家。
这次教训让王母再也不敢让他去做那些精细活,就找粗活。
王茂年轻,正合适。
她托一个熟人带着王茂去建筑工地上搬砖,给家里赚点菜钱。
已经是六月了。
很热。
王茂什么都不会只能做点不需要技术的体力活,当然工资也低。
他很累。
一天下来别说手臂抬不起来,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身体的各零件像是被打断了又拆过一般,但还是拖着疲惫至极的身体回到家。
王母等人已经吃过饭了,见他要死不活的回来,撇了撇嘴,指着冰箱,“你自己把剩菜热热,我们要出去散散步。”
剩菜?
当然没有多少。
王茂饥肠辘辘也不想再说什么,木着脸端出唯一的盘子,只见盘里几片叶子,剩下的就是菜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