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归说。
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
不是舞台!
“各位陪审员。”
在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之后,布森·劳恩律师从自己的位置上起身,抚了抚自己领带,微笑的走到了十二位陪审团的面前打着招呼:“事情的经过,诸位想必在这几天的庭审当中已经了解的很多的,我就不重复了。”
十二名陪审员暗自点了点头。
的确了解的过多。
从第一天的懵圈,到今天的缕清,可是花了不少时间的。
“我的当事人,洛克·布劳顿先生,是名十六岁的学生。”
“成绩优异,他甚至会在下个月代表中城高校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化学知识竞赛。”
“但……”
“我的当事人,最开始,被这群自称联邦调查局的家伙给逮捕了。”
“而且是从舞会上带走的。”
“甚至,我的当事人,在被带走了之后,遭遇到了惨无人道,极其悲惨的虐待,这一点,有新阿姆斯特丹医院可以作证,刚刚医生也上了证人席了,你们也听见了。”
“我的当事人本着配合执法,跟了他们去了。”
“结果如何?”
“他们甚至都不是联邦调查局的人。”
“而且,为了逃避诉讼,他们甚至再一次声称自己是中情局的特工,为了掩盖这一丑闻,他们甚至不惜找来了一个司法部的临时工冒充司法部的人员动用国家安全来让纳特法官拒绝接受这一案件。”
是的。
临时工。
可怜的莱特女士,曾经可谓是华府顶级说客之一的莱特女士,直接被司法部说成了临时工,虽然是司法部的人,但不是如她所说的,是什么司法部长的助理。
“但结果如何?”
“他们是国土安全局的。”
“而且是国土安全局名下,一个没有任何执法资格部门的。”
“上帝。”
“他们说,他们没有对我的当事人动用酷刑,但,新阿姆斯特丹医院的医生给出了证明,甚至,好几名高校的同学也证明了,我的当时人,在当天被带离学校之前,身上是没有任何伤的。”
“难以置信!”
“如果这一次,罪恶无法得到审判,那么,我们联邦崇拜的自由与民主,也都将坦然无存!”
“我说完了。”
布森·劳恩律师在最后的陈述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