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尖萦绕着一股浓浓的酒味,林蔓不悦的皱了皱眉心。
这个地方,虽然是m市最高档的娱乐会所,可却也不乏这种喝醉酒失态的货色。无论是再有钱再尊贵的人,当他们卸下了外表,到了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都会变得放肆而混乱。
林蔓不想跟这个人多纠缠,被撞一下而已,反正也不会少块肉。而且余振霆那货估计现在在家已经等得着急了,她还有点事情想要问他,所以连头都没抬一下,就准备离开。
而就在这时,耳边却响起了一个熟悉的,略带猥、琐的声音:
“林小姐?这么巧啊!”
认识的?
林蔓听声音是有些熟悉,可是印象中,她好像不认识这么一个……
还真能算得上认识!
在看见那个脑袋大、脖子粗,浑身上下肥肉直晃的人时,林蔓一下子就认了出来。只是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碰见他,想必,那五百万,他花的很开心吧!
“是你啊!”
林蔓脸上的表情淡淡的,却也没有什么太过多的情绪。对于这种地痞无赖一类的人,她的原则一向都是不深交、不得罪。
无论是从前的莫初心还是现在的林蔓,都知道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说不定都会在一个什么重要的场合,起到一个什么重要的作用!
胖子见林蔓认出了自己,脸上立马堆上了笑容,毕竟,被林蔓这种“有钱人”记得,对他这种混混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他不是没跟上流社会的人打过交道,那些个外表光鲜亮丽人模狗样的人,其实使起手段来,不比他们这种人逊色不少。
而且往往完事之后,还翻脸不认人,假装不认识你!当初要算计林蔓的那个林雨薇,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像林蔓今天这样竟然不避讳,敢大方承认认识他的,胖子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见。
“是我!是我!胖子!林小姐还记得我!”
“我和朋友来谈点事,就要走了,你好好玩!”
见胖子喝的浑身酒气,林蔓也不想跟他说太多,简单的寒暄了一句,就准备离开。
“好嘞!好嘞!林小姐你慢走!”
胖子站都站不大稳了,却还不忘了点头哈腰笑脸相送,林蔓淡淡的笑了笑,刚走了两步,突然间想起一件事,随即停了下来。
“哎?林小姐还有什么吩咐?”
见林蔓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