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其实个很聪明的女人,以前我总是以为她神经大条,胸大无脑。
所以,我忽略了她的聪明一旦发挥出来,我这么聪明的头脑也是无法匹及。
她带着我的两个孩子还有她的母亲一起走了。
就带了一个包裹,换了几辆车,然后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除了留下的一张字条和她取走的一百万,她与我再无瓜葛。
我没有疯,但是也和疯差不多了。
我以为她像上次那样只是和我玩躲猫猫的游戏,而且,那么点钱,她怎么能够生活下去。
可是,我忽略了一个问题,她并没有在和我相处的日子里养成大手大脚奢华生活的习惯。
我的记忆里,甚至,我们都没有去正儿八经逛过一次街,最多的也就是在小区里散散步开车到外面玩玩什么的。就算出差的时候,我们也是争吵多于和谐。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去刻意地为她买个什么东西哄她开心。
和她在一起,我全然忘记了她是个女人。
更忘记了和女人在一起,一定要学会取悦她。
就算我再不愿意搞这些,当年和冷糖儿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陪冷糖儿去买了昂贵的鞋子,昂贵的衣服,昂贵的首饰,每一次,都不会低于六位数。
可是,我和她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这种概念。
她从来不提,我也从来不主动。
她的衣服都是订制好的,送上门的,不需要和她去逛街。
我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理所当然。
所以,我全然忘记了,自己给她的一张卡,上面的数字就少了一百万。
其他的根本没有动。
而在我等了半个多月没有信息后,我才悟出这个道理。
她挣钱不多,更不会花钱。
所以,一百万,对她来说,可以支持不短的时间。
那么也就意味着,短时间内她是不会回来了。
有了这个结论,我一下病倒了。
而且,病得很突然。
我成天病恹恹的,也吃不下饭,更不想睡觉。
以前我抽烟,但我不常抽,现在我天天抽烟,还要喝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极度疲惫的时候睡着。
然后,在睡梦里寻找过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
一旦有梦到和她和孩子相关的记忆,我就不愿意醒来,甚至会因为母亲担忧我打扰了我的睡梦而大发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