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两个弹孔出现在地上,冒起两缕白烟,相隔两米,青年已经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了,刘危安甚至没有时间看周围的人贪婪的目光,拔腿就跑。不跑不行啊,杀一只狼型怪物才多少钱,抓一个通缉犯又是多少钱,相差至少两百倍,而且在很多人眼中,人类的危险程度是低于怪物的。
哒哒哒哒
子弹撵在刘危安的屁股后面,射在道路上,一颗一颗的弹孔散发着令人胆寒的热量。整条大街一下子乱了,本来就不怎么有秩序,现在更乱了。
刘危安没有选择出城,而是冲向城内,这一招显然出乎青年的意料之外,以至于他察觉不对追来的时候晚了一步,看着还有一部分不明所以的人群大吼:“通缉犯穿着黑色破烂的衣服,抓住有10万金币的赏金。”
轰隆
10万金币仿佛一颗炸药包炸在大家的心头,所有人的心立刻热了,火焰燃遍全身,纷纷看向身穿黑色破烂衣服的人,不过一看,有些傻眼,大街上的人,至少有十几人是这样的穿着,只有那些经验丰富的佣兵,一眼就看见了刘危安。
枪口刚刚瞄准,就发现目标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汹汹的火焰,好几个人被火焰包裹,发出凄惨的叫声,不少人还是首次目睹火焰符咒的威力,心中发冷。
把披在外面的黑色破烂衣服脱掉的刘危安冲进人群,像一条鱼儿,东一晃西一窜,一下子冲到了五六十米之外。青年一直盯着他,哪里会这样轻易让他逃走,紧紧跟在后面,速度丝毫不比他慢多少,一边大声指挥其他人:“黄色衣服的,短发,持着狙击枪”突然一股极大的危机袭来,他汗毛炸起,猛然往地上一扑。
砰!
身后不远处多出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弹孔,冒着白烟,青年摸着后脑壳上的一缕血迹,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能够造成如此弹孔的狙击枪的威力是如何可怕,如果射中了脑袋,绝对是留不下完整的尸体的。
刘危安暗道一声可惜,这个青年的反应速度太快了,虽然他很清楚,只要再开一枪,一定能够打死青年,但是他也清楚,他会被包围,在同归于尽和逃命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开枪没有杀死青年,却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子弹如骤雨袭来,浑然不顾路面上的其他人,惨叫声中,七八个人殃及池鱼,浑身被打成了筛子,死前的目光充满愤怒和绝望。刘危安牙关紧咬,心中充斥这一股愤懑,为死去的人感到不安,如果不是他,这些人不必死的,也为开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