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遮蔽天空,没有星月的光芒,房顶漆黑一片,辛哲轻轻取下一片瓦,悄悄看向厢房。
就见一个年轻士子跪坐在软塌上,他对面,一名模样俏丽的侍女在沏茶,年轻士子对面,坐着一个光头,穿着和尚的袈裟。
那只野狗沿着门缝走了进来,用脑袋蹭了蹭光头。
光头爱怜地摸了摸野狗的脑袋,说道:“也亏了你从遥远的故乡赶来看我,等办完长安的事情,带你回突厥,在最丰饶的草场牧羊。”
那士子接过茶壶,给光头倒了一盏茶,说道:“突厥到长安,山高水远路长,这狗能来到这里,定然历经了千辛万苦,是条忠犬。”
光头笑了笑,“它可不是狗,而是一条头狼。”
那野狗身形膨胀数倍,化身一头巨狼,吓的侍女花容失色,巨狼展露真身,又迅速缩小,变成野狗模样。
士子一怔,道:“早听说突厥有狼骑士,战力强悍,能和大唐的玄甲重骑抗衡,以往我是不信的,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