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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出身于法国陆军的著名特种部队法国国家宪兵干预队,他在队内服役期间成绩非常优秀,执行过很多次的特种作战计划,其中就有著名的阿富汗人质事件。
那一次,斯蒂芬带领自己的小分队,利用身上携带的紧够三天的口粮和一个半的弹药量,愣是跟两百多个邪恶的*武装分子在莽莽大山中转悠了三天,最后在以牺牲两人的轻微代价下,在运动战中歼灭了七十多名*武装分子。
他们小分队总共才十人,十个人,硬是把两百个人给打退了,在损失了七十人的情况下,*的头头不得不放弃追击,因为上面的长老们已经恼火了,他们实在无法接受这么大的损失。
两百个人打十个人,被人家杀了七十个,对方才死两个人,这说出去简直就会让人笑掉大牙,真主如果看到的话,肯定会气死的。
就这样,斯蒂芬成功的带着解救出来的人质,并且率领剩下的队友从大山里逃了出来。
经此一役,斯蒂芬在法国陆军中名声大噪,作为一名军人,他是合格的,也是英勇的,更加是充满荣誉的。
不过在荣誉和闪光灯的背后,斯蒂芬也付出了代价,他的一条腿被*的人击中,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所以他的后半生注定的成为了一个瘸子。
一个瘸子,是没法再去当一名英勇的特种兵的,无奈之下,上级给他转了业,但是作为宪兵干预队出来的精英,岂能去那种高楼大厦里当一名文职呢。
在十几个专业机会里,斯蒂芬相中了国家安全局的这个职位,做一名安全局的主任,负责巴黎和法国的反间谍任务。
有过特种部队的经验,以及当过兵的经历,斯蒂芬对这些事情很快就上手了,并且有些事情做的比一些老手还要出色,没用两年,斯蒂芬就在安全局站稳了脚跟,成了局长雷尔斯的得力助手。
上一次江成大闹中国城夜总会的时候,斯蒂芬正好在马赛处理一起案子,结果没赶上,但是他回来后也听说了中国≯∫style_txt;城夜总会的事情,他当时就对那两个大闹赌场的中国特工非常感兴趣。
两个人,没有任何的支援,也没有后勤保障,居然敢在巴黎闹的这么欢腾,这样的人物,在国际舞台上都很难看到。
斯蒂芬瞬间就有了惺惺相惜的一种感觉,他感觉到,那个不怎么高大,长的有些瘦黑的男子,很有可能跟自己一样,都是国家花费重金培养的特种士兵。
当兵的人都有一股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