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俄蒙边境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内。
一天的奔波之后,一直到天黑,我跟林璇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是个很小的小镇子,连个正规的旅店都没有,刚过八点,整个镇子已经陷入一团黑暗,我找到一个人家之后,费力的跟房主比划了半天,并且塞给他一把图格里克之后,他才勉强同意让我跟林璇住在了后院一个当做柴房的房间里,这个房间是一个用黄土垒起来的房子,房顶就是几片石棉瓦,房间内除了一个破板凳,就只有一堆放在墙角,充当木柴的干草,连灯都没有,房间内唯一的光源,就只有门缝和窗缝透进来的月光,墙上的窗子用塑料布遮挡着,跟窗外呼号的寒风比起来,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
柴房内。
我端着一个取暖用的炭盆,摆放在房间正中央之后,看了看靠在柴堆上,抱着脚丫子,一脸委屈的林璇,笑了笑:“怎么了,还冷啊?”
“没事,不用你管。”林璇听见我的声音,把头侧到一边,眼神里写满了委屈。
看见林璇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了她旁边:“把脚给我看看!”
“我说了不用你管。”林璇赌气似的转过身:“我走到现在都是拜你所赐,不用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哎,你要这么一说,我还真没见过眼睛这么大的耗子。”
“滚!”林璇抬腿就踢了我一下,结果脚一动,又疼的一咧嘴。
“别动。”看见林璇的样子,我伸手抓住她的脚腕,伸手就把她的鞋袜给脱了,看见林璇的脚丫子,我顿时一皱眉,估计林璇这种平时养尊处优的小姑娘也不怎么走路,所以一双脚保养的特别好,我们俩连续走了将近大半天的路程,我虽然也挺累的,但只是感觉有些疲乏,而林璇的脚丫上,已经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并且有不少都已经破了,皮肤也被鞋磨的发红。
“你的脚都这样了,在路上怎么没跟我说呢?”看见林璇的脚已经变成了这样,我真挺意外的,没想到她一个小姑娘,竟然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跟我走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
自从蒙古刀里面的定位器被我发现以后,林璇对我的态度可谓急转直下,面对我的询问,她满脸的不耐烦:“大哥,你别忘了咱们俩的关系,你是劫匪,我是人质,我跟你有什么好说的?求你可怜我啊?!”
“这话说的不对吧,老一辈革命家们还知道优待战俘呢,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堪?”感受到林璇的情绪之后,我也没多说什么,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