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册诗集,集首便为贯之兄所作京城春季飞沙,把风起飞尘满衢陌之景,写得却是别有情致,所以印象至深。”
“京城春季飞沙。”卫贯之一字一字的重复,饮一杯酒:“写此诗作时我也只是少年啊,又确然远在江南时,从来不曾见过京城里黄雾四塞、雨土濛濛的独特景象。”
“先母的三哥,便是朱三老爷更对贯之兄极其推崇,当年年幼,余便听其时常提起贯之兄的才华风仪。”
“朱三老爷?”卫贯之似乎有些惊奇兰庭为何不以舅父相称,不过也仅只是有些惊奇了一下,他摇摇头:“他推崇的可不是我的才华,无非是我乃名士之子而已,我不与迳勿见外,许今日所言对于令亲长颇有不敬之处,只我既有意与迳勿相交,且还品咂出迳勿今日赴请,许是对前尘旧事怀有误解之处,故而我也就直言不讳了。”
兰庭端正了一下坐姿,示意洗耳恭听,他倒是看得出卫贯之除了在厨艺上过于执着显得几分不通世情之外,之于其余人情世故还不至于一窍不通,且性情虽有几分名士的狷狂,倒也坦率诚挚,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他对卫贯之原本却是心怀芥蒂,可以说倘若不是因为心里那点芥蒂,今日或许不会如此痛快的答应赴请。
毕竟,他有公务族务一堆琐事,闲睱极少。
“先父与朱公为旧识挚交,故而先父当年带我游历至京城,因朱公盛情相邀,便客居与朱公家中,且先父又言朱公优擅书文,虽说也不望我日后入仕,不用专研制艺,不过如能通谙八股之道,对于精进诗文亦有大用,所以我便拜求朱公指教,我对朱公虽说敬重,然则与朱公府上的几个郎君却并非投契,深觉都是圆滑势利之性,却还附庸风雅,言谈甚是无趣。”卫贯之说到这里,似乎斟酌了一下言辞,才续道:“我在朱公府上客居近三载,又渐渐觉察出便连朱公,一心图的也似乎只是名利二字,盛情待我父子二人,所图也无非是让先父相助朱家子弟扬名,便于日后仕进。先父心无城府,与人相交从无察度疑心,我数回建议先父另寻住处,先父都未允可。”
卫贯之虽然狷狂,但懂得世俗之人难免遵循为亲者讳的礼则,所以他并不需要再问兰庭对其外家的见解,转而提起了兰庭的母亲。
“令先慈当年待嫁闺中,三公子便数回与我提起家中小妹对我才华的钦敬,且朱公对先父也似有露意,不过我自幼便定了亲事,喻家本为我舅家的通家之好,所以我与内子乃指腹为婚,那时我也常随先父拜访喻家,与未婚妻时有面交,我喜娘子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