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瓦率先附和:“对,跟他火拼,杀他个片甲不留。想吃独食,就看有没有那么大的胃口,到时撑死了,咱们正好分黄金。”
两人这一唱一和,说的众人怦然心动,脑子一热就想杀人分黄金。
还能保持冷静的,仅剩海斯奥与卡明两人。
海斯奥看了看渡边淳二又看了看加拉瓦。
他心中清楚,这二人的反应为何这么大。
渡边淳二跟陈东两家的世仇就不必说了,这次行动中,渡边淳二又遭连番羞辱,哪能咽得下这口气。
没机会都想试一试如何扳回面子,如今有机会了,若能把陈东一举给灭了,什么仇什么怨也报了。
至于加拉瓦,阿三这个国家又没本事又自恃很高,总觉得自己比华国高贵一些,事实却每每无情打脸,让阿三国成为笑话。
如今是个机会,要是能仰仗其它国,大家合伙给华国一个大大的教训,以后阿三国就有了吹嘘的资本。
七家合伙,能不能灭了陈东一伙?
毫无疑问,能!
问题是,灭陈东一伙的理由充分不充分,所带来的收益,够不够弥补美利坚的损失。
海斯奥的脑子转得飞快,权衡着。
只因陈东一伙得知黄金藏在什么地方,不跟大家分享,就得付出被灭的代价?
这个理由似乎并不充分!
首先,黄金藏在什么地方,应该由伊马德告诉大伙,然后大伙在去寻找,谁先找到谁得一成。
伊马德一死,相当于这个条件已经不存在。而陈东能得到线索,那是人家的本事,理应再得一成黄金的分成。
这个道理到哪都说得清楚,可见理由并不充分。
理由不充分就不能动手了?
也不见得!
只要利益够大,动手就动手了,至于理由事后再找也不迟。
这种事情,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来就没有定数,全凭实力说话。
华国有句话说的好,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这就要看利益够不够弥补损失。
眼前这些人,所以唯他马首是瞻,皆因他们背后的国家都是鼻屎国垃圾国,实力不够,根本不足以与华国抗衡,也就指望他了。
他才是主力,直接与陈东对抗的人。
他此次带来的人,与陈东带来的人,实力上半斤八两,真打起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