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提起来的,那么就帮他一把吧。
李云天的面色逐渐的缓和了下来。周身真元运转之下,也是让周末给人的感觉瞬间变得温和了起来。这种感觉让人十分想要信任亲近。
战连胜在李云天这般气势影响之下,面色却是越发的狰狞了几分。一股煞气就这般盘旋在其头顶之上,但是最终却还是被战连胜给死死的压制了下去,李云天见状,不由更是眼中精芒闪烁,心中暗暗赞叹道,这个战连胜的心智好坚韧啊!
而战连胜则是在情绪稍稍稳定了之后,就这般淡淡开口说道:
“前辈,您可能不知道,晚辈的出身其实十分的普通,甚至可以说的是清贫的。我家就在林东的一个小山村里,我爹娘都是种地的。小时候的日子很苦,能够吃饱穿暖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话说的越多,战连胜就越发的放松。最终他就陷入到了自己的回忆之中,口中却是继续对着李云天说着自己的出身过往。
“我十二岁的时候,娘生下了一个娃儿,是个女娃儿,我有了一个妹妹。对我来说,那是上天赐给我最好最好的礼物了。她是那么的耀眼夺目,就好像天上的仙子下凡一般。”
“我自己在长大,也是看着妹妹在长大。那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童年时光。我们吃得饱了。穿得暖了。爹娘也不只是会种一些蔬菜来卖。山上的那些野果子可以卖到城里,换上很多的钱。我每次跟爹娘进城回来,都要给妹妹卖上一些小玩具。她最喜欢我给她卖的花裙子了。可是……”
战连胜的面色骤然变得有些发白,嘴角依旧是带着苦笑,眼神却是变得空洞了起来,就仿佛是瞬间被人抽走了灵魂一般。
“可是,在妹妹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十六岁了。我当时鬼使神差的就想要去当兵,因为那对我意味着真正的走出大山了。我想要在部队里混出个人样来。最起码学点本事,两年之后,到城里也找个像样的活儿干。回头还能给爹娘还有妹妹接到城里来住!”
“部队,我十六岁参军入伍。那是一片绿色。新兵连里,我只记得每个战友的身上都冒着热气。我们都很年轻,也都很热血。很快,我度过了新兵连的三个月苦乐时光!还算争气的我得到了一个优秀标兵的称号。本以为下了连队之后,那些训练的苦日子就好过一些了。可是,我想错了。”
“我被送到了一个侦察连里,走出连部就能看到到处都是荒山野岭。但是我却没有了小时候的心情,可以在山上疯跑玩乐。因为这里每个人都是标兵,大家在叫着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