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回想前两天发生的一幕幕,我心里居然觉得十分刺激和充实。
我过去的人生,太多太多的乏味,念书、睡觉、看电影、玩游戏和胡思乱想,当然,还有家人的唠叨。此时我才发现,当时得过且过并非我的初衷。
原本正常的生活似乎并不能成就我的这个恶魔想法,经过这次的灾难之后,我竟然喜欢上了这种刺激可怕的生活。
因为我想要的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人生,是一次美而刺激的旅行。
或许绝大部分归结于我这不知怎么就莫名其妙变化了的体质,而如果生存在太平盛世,那我拥有这样的身体又有什么用武之地呢?
我觉得外国英雄电影里面说的一点不错,英雄渴望的是战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他们表现的舞台。
虽然我不是英雄,但我却觉得这几天虽然是九死一生,却也十分的充实,让人感觉到原来生存是那么的有意义。
胖子出来的时候,夜幕已经深沉了。刚好遇见从城内来的物资车。
好些士兵过去一箱一箱地往下搬,我看了一下,最多的是啤酒,其余的都是食物,甚至还有一头山羊。
战士们都非常的开心,原本一个个被毒辣太阳晒得表情严肃,好像人人欠他几百万似的表情,终于变成了笑脸。像春风中的大山,又像奔流中的长河。
军医挽留我们过夜,说:“这么晚了,你们干脆就在这里和战士们过一夜,而且明天还可以帮胖子换一下药,这样伤好的更快。”
我们本就饿了,也没有理由拒绝如此盛大的邀请,笑脸点头答应。
晚上,这里非常热闹,甚至让我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战士们一个个都十分热情,就连下午刚开始押送我们的那两位小哥也笑的灿烂,举着酒瓶过来和我们干杯。
夜里的微风拂面,凉爽自然,不过这里是郊外,就是蚊子多了点。
这里的蚊子和我们老家的不同,它的个儿特别大,叮在身上奇痛无比。之后便是痒,十分难受。
在老家的蚊子特斯文,咬在身上几乎感觉不到,等到它喝饱了悠然离开,你才会感觉到痒,一抓就是个大包。
我个人不喜欢喝啤酒,感觉吧,这东西没一点让我喜欢的理由。
解暑?我喜欢雪碧。论口味,在我眼里,随便什么饮料都能比啤酒好。但是今天晚上,我对于它的看法彻底改变了,这液体手榴弹配上这手撕羊肉的感觉,那简直就黄金搭档,天仙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