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又去给上官重楼端了蜂蜜水,好家伙,喝了两碗还嫌不够,眼巴巴的看着李氏……随即又喝了两碗,还是觉得不太够,等着肚子咕噜噜的响,这才搔了搔头,道,“我说怎么喝了这许多还难受,原来是没吃早膳。”
李氏简直哭笑不得了。
这会儿姜秀娘算是相信了,这人估摸着还真是不通俗物。
汪老太爷中午就留在这边用饭,因为人多摆了两桌,小孩子一桌,大人一桌,这要是放在有点讲究人家,肯定是男女分卓的,不过在乡下,每日里辛苦劳作,缺吃少穿,根本就没办法这般,也就不管这些了。
桌上的菜都是姜秀娘种的,不过像是小红萝卜已经是最后一季了,吃着已经没有一开始那般清脆了。
汪老太爷虽然时常过来蹭吃蹭喝的,但是也没少往姜家拿东西,比如那一锅野鸭竹笋汤,就老太爷从外面带来的野味。
汪羡康这还是第一次跟自己同龄的孩子吃饭,他以前体弱,很少出门,筷子倒是会拿,也用的很好,但是对眼前的食物提不起兴趣来,这凉拌胡瓜(黄瓜)怎么不削皮?他们家的胡瓜都是去皮后,切成小条,整整齐齐的摆好,旁边还要放一朵鲜花点缀,看着就是赏心悦目。
至于那一碗杂粮饭就更让他厌恶了,里面有黑豆子,黄色的高粱,还有小红豆,参在一起,变成了奇怪的颜色,反正按照他理解的色香味俱全的标准,实在是差的太多。
姜东舫往嘴里塞了一口胡瓜,然后还不忘去跟弟弟抢另外一块,正吃得起劲儿,结果发现一旁的汪羡康却是一筷子也不动。
姜东舫咽下嘴里的菜,道,“我听说那富贵人家的少爷,就是吃饭也都旁人喂,你是不是不会用筷子呀?”那表情一脸的瞧不上。
“谁说不会?”汪羡康被气到了,立时就拿了筷子,夹了一块胡瓜入口,别说看着不怎么样,但是吃起来居然还很清脆。
就着那胡瓜又吃了一口饭,又意外的好吃。
“好吃吧,我姑姑做的饭菜最好吃了!”姜东舫得意道,还好心的夹了一块到汪羡康的碗里,“给你。”
汪羡康发现一旦起了头就不难了,所有看着不怎么样的菜肴,吃起来居然还都不错,他吃的要比两兄弟还要慢,细致,这是他从小的习惯,肠胃不好,就养成了细嚼慢咽的习惯,所以总是要慢一些。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小桌上的菜就都见底了,汪羡康举着筷子……最后又放了下来,那个胡瓜真好吃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