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突然的,想到按照洛桑基电影城拍摄的一个西部电影中,被通缉的一个多起杀人枪手,孤狼的样子打扮自己的。
在洛杉矶的开发区停留的一个夜晚,有一个老人知道这里是一个土匪出没的地方。
他赶紧的来提醒我,不能带着很多的财务靠近他们。
越是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荒野饥渴的狼群,他们越是容易接纳你作为他们的一员。
果然,我带来的牛仔衣和一些拍摄西部劫匪的套装起了作用......
这就是做好事,有人情在。
到了这里,区区的一套衣服,改变了我本来不可能进入这个坚固堡垒的事实。
我跳上这个西部土匪的越野车。
我递给它和后座两个人一支烟。
“我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我来找我的哥哥,疯狗强森。”
此前我杀死的,一个城市硅谷区的暴力拾荒者,就是叫疯狗强森。
事实上我深筒皮靴里,插着的一把伞兵刺刀就是他的。
“那个家伙是最不守信用的,他半年前离开我们这里,带走了十几个兄弟,也不知道在东部废墟城市搜刮到了什么好东西没有。”
看来这个叫墨菲的家伙认识疯狗强森。他看了看我深筒皮靴里露出的一节刀柄,他不得不信我说的是真话。
其实人活得有点长记性是很好的一种习惯。
它能使得你遇到麻烦和危险时灵机一动。
“你看西边山头,核磁风暴要来了,你至少得在我们的狗窝里住上一晚在走也不迟,我们那里最近弄到了东部城市逃出来一批难民的物质,还搞到了几个屁股很圆的小妞.......哈哈哈......。”
换做无人的荒野,这种人强行的污染我的试听,我会很麻利的拔出右边大腿外侧的手枪,在他太阳穴上来一发。
有时你不得不和很粗俗的一群猪在一起混,而且你还不可能逃避这个现实。
我总不能说,我是个不喜欢大屁股女人......事实喜欢鼓捣机械零部件的书呆子。
我在唯一露出嘴巴的那个地方插着一支烟吸着。
然后把一盒没有开封的烟递给墨菲这满口大黄牙的家伙。认识疯狗强森不过是我的一种说词。
西部世界,哪一个土匪头子在外面没有几个追随者?
但是我没有预料的是,强盗的世界,一个诨号会被很多人知道的这个事实就正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