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这便是几个女人对熏州夜景做出的评价。
叶默看着霓虹闪烁、灯红酒绿的城市,是真不知道究竟美在哪。
陇城虽然没熏州大,可到了晚上,不也这样吗,怎么就没听她们说美呢!
在叶默看来,男人只有吃好喝好,玩好睡好,荷包鼓,腰板直,说话硬气,那才叫美滋滋!
当然了,还得有佳人陪伴。
想想这些条件,叶默要是愿意的话,如今还真就勉强具备了,但他这会儿是真美不起来。
想想都感到一阵蛋疼。
好好的一条寻医之路,莫非真要被几个女人整成旅途?
圣柔要疯就疯吧,还带着她们一起疯,都快把柳浣纱给带坏了……
还有,大晚上的,一群女人不好好待在房间里敷面部,做保养,吃什么夜宵啊!
前两天,叶默还以为圣柔天天晚上练瑜伽,是在追求所谓的人体美学上的造诣,究其原因,竟也是担心身材走样,真是看错她了。
只是看她与薛心怡聊起吃的那股子兴奋劲,叶默就想象得到,她每天晚上睡之前,恐怕都要吃点什么才能睡着。
如果真是这样,叶默还真就理解圣柔,为何这几天总是要跟他和柳浣纱较劲了,原来是这几天晚上想吃夜宵,装的难受啊!
何苦呢!
此时的叶默,跟在几个女人屁股后面,走在熏州的街头,埋头浏览有关于熏州的民风是否彪悍的话题。
没办法!
就透视现有功能而言,貌似也没想象中的那么水,可叶默压根就不满意,难道,就真特么不能治病?
所以,走在这条寻医的道路上,在没找到那个传说中的神医,就算真能找着,在其不确定能够医好叶璇之前,叶默必须得作死。
而且是不断作死!
只是…不管怎么想,这都搞的像是故意在欺负人呢?
好比说,在这熏州街头,叶默突然间看到一群纹着身,长的凶神恶煞,满身酒气,一看就知道是混子的男人。
他二话不说就朝他们走过去,伸手挡在那些人的面前,没好气的道:“乖儿子们,见到你爹,也不打声招呼,就这么走了?”
在叶默铁了心的不还手的情况下,估计会落得被他们打个半死的下场。
当然,要是对方当他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大发善心不予计较,这个两说。不过这样的可能几乎没有。
然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