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估计杨琛从没抱过六七岁的小孩子,一下子接过来还有点吃力,还冷不丁地颠了一下。
杨琛一脸不敢相信地看着我,又转身看看洛绍谦,然后洛绍谦又看着我。
“我想跟你一起吃晚饭,不行麽?”我扬起下巴,直勾勾地看着洛绍谦,用尽我十年来积攒的所有的勇气,无比傲娇地看着他。
从前的我不知道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这样傲娇的资格,束手束脚,捆绑自己的感情,不愿意相信,不愿意接受,也不愿意索取,是今天的所有给了我主动的底气,反正我是要走之人,反正他是爱我的,反正我也是那样的喜欢他。
洛绍谦大概是被我突如其来的强撩搞得有些错愕,用耐人寻味的眼神注视了许久,有暖意,有温柔,也有一种快要溢出来的激动,“那你那里也不准去,直接把涂涂送回家,回家之后拍个照片给我。”洛绍谦一边脱白大褂一边反复叮嘱杨琛,就为了上次涂涂被烟花吓到的意外。
我把涂涂的小书包以及水杯、外套、帽子一股脑交给杨琛,悄悄浅浅地亲了小人儿一口,拉着洛绍谦往教室外走去,我能感受到身后来自杨琛无比怨念的眼神杀,也轻易接收到了还未离开的学生们错愕和难以相信的议论。
“你喜欢这种招摇过市的感觉吗?”一路大摇大摆,目不斜视地拉着洛绍谦的衣袖就这样出了技能中心的大楼,一下子钻进了寒冬的冷空气之中。西北风“嗖嗖”地从各个缝隙无孔不入地钻进身体,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占领我的感官,“啊啾!”一句话刚说出口,紧接着就是一个喷嚏。
“我喜欢你享受这种感觉的感觉。”洛绍谦从旁边绕到我跟前,将我拉到离他更近的距离,将我的大衣裹得更紧。
我笑着看他,他笑着看我,彼此都像是回到了上大学时候的那种的简单的快乐,仅因为两个喜欢的人互相看着,就能长久地像是能笑出一朵花来。
洛绍谦握起我的手漫步往停车场方向走去,他在左边,我在右边,他只管自己走着并不看我,但为了避让来往的车,便会时时抓紧我的手,调整步伐和位置。他并不看我,所以给了我绝佳的机会看他,十多年了,一次这样看他以我喜欢的男孩子的角色,脱掉了穿了若干年一板一眼的西服,像是摘掉了这些年慢慢形成的面具和伪装,那现在的他就变成原来的那个了麽?
我看他清爽的鬓角,跟着寒风飞舞的碎发,看他比那时候更棱角分明的侧脸和更宽厚的肩膀,他以前戴板材的黑框眼镜,现在戴金属的黑框眼镜,我低头看他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