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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神墓(1 / 4)

陈安歌应该算个老书虫了,不过一般人是消遣。

但他不同,他是拼命。

手机,充电器,床!

大约就是这三样东西,独居的时候,基本上是遇到一本好点的,就可以抬头天明,再抬头夜神,如此周而复始。

当然,人的口味肯定是会越来越挑剔,所以早先你看的那些很可能回头再看的时候就看不进去了,但是当初那种如痴如醉的感觉却再也回不去了。

就跟人人都怀念童年,都怀念那个小伙伴一起炸牛屎、爬树的傻逼时代。

而陈安歌看了那么多的,其中要说风格最鲜明的,就那么几位,但要说到坑人坑的要死要活的,那就是那位了。

《神墓》!

陈安歌记不清他看的第一本是什么书了,但早年记忆最深的,应该就是这本《神墓》了。

作为真正奠定神格的一本书,这本书一贯了作者宏大场面,并且不断挖坑,没错,不是在挖坑,就是在挖坑的路上。

就像月球上面的陨石坑,数都数不清。

穿越了宇宙洪荒,凝练了天地玄黄……纵使摆脱了六道轮回,也难逃那天地动荡!

一言就有种亘古无情的味道。

而辰南从坟墓爬出来的开头,哪怕是放在后来网文鼎盛期,也足以艳惊四座,当然,作者本身能力强,之后《遮天》的九龙拉棺更是经验绝绝,大气磅礴,对于痴迷此类的书友而言,简直是上等精神食粮。

伐天!

这大概可以算作主题。

玄幻!

这个类别可能和现在神话类型有点像,但真要说起来,那自然是彻底不同。

如今的神话,书写的大都是绝地天通时期的神话传说,又或者是天地相通时的神说,当然,哪怕是有创新,但基本上都仅限于那个神话世界之中。

女娲,共工,祝融种种!

蚩尤,黄帝种种!

说白了,神话传说并不是创造世界,而是在这个传说的世界里面出现新的篇章。

陈安歌对此还是很痴迷的,所以他无聊的时候就会在黄金屋里面找这种书看。

当然也有走另类路子的,比如女娲不是用泥土造人,而是单性繁殖,一生生了九万万。

恩,一胎生了九万万!

神,仙是不同的,仙只是神封测的代理人。

这就是如今神话类型里面的共识。

但是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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