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文字里面蕴含着另类,所以他一直没抬头,哪怕是罗菲已经端来了咖啡。
陈安歌没有打搅一个深陷文字,哦,不,是深陷幻想世界的人,他打量着金叶子的第一层。
接待台被擦拭的很干净,木桌子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很多,外圆边被人摩擦太久,以至于竟然出现了凹陷,足以说明这个接待台的桌子至少有二十年往上的光景了,兴许是老建筑的缘故,并未有太大的窗户,建筑纵深太大,里面有些昏暗,所以哪怕是大白天太阳高悬,里面也开着白炽灯,不过瓦数并不是很高,如果有人去过早些年大华的乡下小药铺,应该能够想象这个画面。
隐蔽,柜子陈旧,当然,前台的罗菲小姐很美,一身红色的露肩长裙,鲜艳的大红唇,穿衣打扮很现代,和这个古老的接待台显得格格不入。
“先生,您是大华人吗?”
罗菲虽然到金叶子工作没两年,但端着咖啡过来看到山姆先生一直在看稿子,甚至都忘记给她说谢谢,她就明白了,这位被她认为是末流作家的年轻人,应该是有几把刷子的。
正如山姆先生所言,他并不会因为外国人就口下留情。
事实也是如此,山姆拒绝了太多太多人的稿子,大华人,日升人,早月人,达莱丝人,吉吉尔人,太多太多了。
她虽然不是审稿编辑,但耳听目染也学到了不少,一般的稿子前一千字就已经可以断定是否有价值了。
这是一个快餐的年代,没有太多人有闲情逸致去细细品位文字背后的沉重感情。
“是的,罗菲小姐,你很漂亮!”
陈安歌点点头,闲来无聊,也半开玩笑的聊了起来。
“哦,是吗?我可没在您的眼中看到半点欢喜!”
罗菲微微一笑,她毕竟是做前台的,这点识人的功底还是有的,不过倒也不在乎。
“先生,您为什么来达莱丝呢,大华那么富饶,城市魅力足,生活安定,还有那么多美丽的传说,为什么您要离开呢!”
“哦,我不是离开,我只是暂时出来转转!”
“原来如此,我上学的时候认识好多大华的同学,毕业之后去了一趟清水,我很快就爱上那个地方了,我晚上会出去吃串串,您知道吧,很美味的串串,还有好多好喝的甜水,大半夜的还是那么热闹,不像这里,除了少几个州,大家一过十点,基本都不怎么出门了。多想留在哪里,但是你们国家太不友好了,绿卡太难申请了。”
罗菲说话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