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罗信脚步迈开,骤然转身就朝着李治的厢房走去。其实,如果今天真要比谁的钱多,罗信还真干不过李祐。这家伙毕竟是一个有封地的亲王,要搜刮一个封地的民脂民膏实在太简单了,而且罗信手里也就只有这么一点钱,对于普通百姓,甚至商贾来说这
已经很多了,但李祐后边有个封地当金库,在金钱方面罗信不可能干得过他。
眼见罗信如此,李祐以及身边众人都不禁愣住了,谁都没有想到罗信放弃得这么快。
罗信看向四周,双手一摊,耸着肩膀说:“我衣兜里就这么一点钱,还是没有办法跟齐王相比呢,这场金银比试,在下认输,来,齐王您请。”
说着,罗信边转身进入厢房,罗信一进厢房,就看到李治对着他竖起大拇指。
“信儿哥,牛哔啊!一个花魁,你愣是让李祐那傻子花了三万两白银,这件事要是让父皇知道了,还不是拿鞭子抽死他。”
罗信有自己的苦衷,否则也绝对不可能会在这里跟李祐这傻子消耗时间。
罗信和李治说话的间隙,外边就传来了人们一致的惊叹。
“看样子,那余香的真容现世了呢。”说着,李治和罗信两人同时看向闺阁方向,此时帘子已经完全拉上去了,余香的真容也显露无疑。李治在看到余香真容之后,先是轻叹,之后则是捂嘴偷笑;罗信却没有幸灾乐祸,只是松了一口长气,很
明显眼前人不是罗信所认识的余香。按照罗信的审美观来说,眼前这个余香模样、身段只能说是一般,而刘仁通本来也是将余香定位在“才女”,因此对于李祐而言,虽然花了三万两买下一个才女花魁有些不划算,但至少他赢了罗信和李治,
这才是对他最大的安慰。
理由原本打算抱着余香亲一亲、舔一舔,恶心一下罗信和李治,结果当他抵达对面包厢的时候,这三人早已经离开了。李祐花这三万两银子就是为了能在李治面前得瑟,同时再看一看罗信那挫败的表情,然后当着身边所有人才子文人的面对着罗信破口大骂,将傍晚在不太贵酒楼所受到的屈辱尽数释放出来,结果,丫仨在
他还没开始爽的时候,已经溜了。
出了醉仙楼,外边的街道已然变得十分空旷,凑热闹的人早已经散去。
这其实就跟男人突然看到一个性感的女人来了欲望一样,等那积压在体内的某些东西释放出去了,味道也就淡了,淡了之后反而会萌生一些挫败感,甚至产生懊悔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