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小镇并不大,而且实际上它也不叫这个名字,实际上这个只有不到六十户居民的镇子更应该叫做布朗斯塔村。
但是自从一百多年前,山那边的传教士和苦行僧们忽然开始热衷于种植豌豆,各种类型的豌豆开始,这个不错的习惯就很快风靡了附近的村庄,尤其是以布朗斯塔村最擅长种豌豆了,老实说这玩意不算好吃,可最初的布朗斯塔村的村民们有几十年的时间一直靠着向山那边的传教士与苦行僧**豌豆获得几个银币什么的维持生活。
而即便是后来传教士与苦行僧们的食谱生了变化之后,布朗斯塔村的村民们仍然习惯了自己不多的田地上种一些豌豆,这就是豌豆小镇名字的由来。
慕少安在黄昏时分慢吞吞的,像个远行的旅人那样,看上去很疲惫地走回豌豆小镇,村民们也都已经从劳作了一整天的田地里归来,几只狗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旁若无人地追逐着,它们是在争抢一个**一度的名额。
村口磨坊里的几头被蒙上了眼睛的毛驴就没有这般幸福了,只能不停的转着圈子,而且磨坊主一定是个吝啬的老家伙。
一个戴着瓜皮小帽,颧骨很高的年轻农夫从远处走来,身后牵着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另外他的眼神很不耐烦,或者是充满了晦暗负面的信息,这足以说明这个年轻的农夫对于他现在的身份相当不满意,当这种不满意积蓄到极致,就足以推动他做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所以他是个**,农夫里的**。
慕少安只是抬头看了那年轻的农夫一眼,就低头迈步走进小酒馆,如非必要,他们杀毒猎人从来都不会靠近剧情猪脚,包括一句话,一个眼神的交流都最好不要有。
尤其他们现在这种单纯的木马查杀任务。
“我想请今晚所有来这里的人喝上一杯,以健康的名义。”
在那个满是油污和灰尘的柜台前,慕少安拍下了足足十枚奥朗金币,这是过去几天他闲着没事在国王的王城里兑换来的。
昏暗嘈杂的酒馆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客人都是豌豆小镇的居民,而五枚奥朗金币,足够他们全镇子人都来喝个昏天暗地了。
欢乐是能够被传染的,而传染源就是金币,钱可通神呢。
所以片刻之后,巨大的声浪差点把小酒馆的天花顶掀开。
然后在晚霞的映照下,消息迅传开,小镇的居民们携儿带女的跑过来加入这欢乐的海洋,只要有便宜可占,谁也不会拒绝的,这事不分地域,国度和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