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是一个标准的喜新厌旧的大小姐,不管是再好玩的玩具,还是再好看的布娃娃,又或者是宠物狗,还是男人……也许刚得到的时候,她会把对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许任何人碰,甚至照顾的无微不至,简直好的不能再好。
但几天之后,新鲜感一过,她就没感觉了。
你很快会在她家的垃圾桶里找到脏兮兮的布娃娃,在她家门口找到曾经被宠的没边的,邋遢的被遗弃的小狗。
是的,不会有丝毫怜悯,与念旧,一旦厌了,马上就扔。
喜欢就要得到手,厌倦了就要丢弃。
她知道,过去无数的经验例子证明,小舞一直就是这么任性的。
她有天赋,有才华,琴棋书画,钢琴跳舞,她感兴趣的时候很快就能上手,然后轻松得奖,得奖过后,在大家都以为她要往这方面发展的时候,她又会因为三分热度过去,觉得这太简单,轻易就能拿奖,而放弃。
甚至有位世界著名的钢琴大师想收她为徒,说小舞是他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女孩,以后绝对能名誉天下,依然被小舞毫不留情的拒绝。
当然,这理论也完全可以套用在男人身上。
祝晓萱试着想过,为什么过去的男朋友都是被小舞一礼拜,两礼拜就甩了,唯独夏新支撑了一个学期,小舞还不肯放手。
她明明一直在等着两人分手,她绝对不会给湿乎犹豫的机会,会马上选择插入的,……当然,也会先暂时瞒着小舞。
可小舞没有。
她甚至想过,小舞会不会真的喜欢夏新?
这个问题困扰了她许久,后来日思夜想之下,她觉得不是的。
小舞哪怕喜欢,也不是喜欢夏新,她了解自己的姐妹,小舞只是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还没玩腻的感觉。
是的,就像布娃娃,玩腻了才丢,小狗的新鲜感过了才扔,钢琴要得奖了才放弃。
这类似于一种得到的过程。
而对于男生,说直白点,那就是征服。
过去的男生太没用了,一两个礼拜就被小舞彻底征服,完全拜倒在小舞的石榴裙下了。
小舞虽然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但那种完全臣服了的东西,类似于已经得到手了,她就完全失去兴趣了。
她就是这么任性,享受着中间得到,征服的过程。
而夏新……她得不到,征服不了,所以她才玩不腻,只要得不到,就不属于她,那就永远都有新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