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狐说到底只是一个刺客组织,虽然其实力冠绝所有黑暗势力,但这也只是在世俗界而言,他们真正强大的,还是拥有诸多修行者,这才是他们比其他黑暗势力强大的根本。而这其中,最强大的,自然是鬼狐的领袖,也是鬼狐名字的来源,当年人称鬼狐的满洲刺客,纳兰彻。
林骁将蓝色布加迪漆成了白色,又再一次更换了车牌,当然,这些事情他没有找第九分队在金陵的线人做,容易露出马脚,他是利用徐俊峰的关系搞定的。
当夜,林骁和云曦下榻在一家小旅馆,就是普通小巷里一百块一晚上的那种,并不出奇。然后,林骁和云曦开始准备晚上去跟鬼狐的人接头的事情。
这件事情,是林骁临时起意。但不可否认,他们去京城的目的,就是为了瓦解龙门和鬼狐的联合,至于土秘符,那都是可有可无的目的,反正现在龙门是拿不到四枚秘符了。这样一来,没有什么方式能比混进鬼狐之中更直接的方式了,说起来是一种巧合,但这也跟林骁的小心谨慎分不开,至少,云曦就压根没发现二哥和小王有什么可能跟鬼狐有关联。实际上,林骁也是凑巧,虽然他早已从第九分队的情报中了解到,鬼狐跟大多数明珠纨绔有联系,但那时他偷拿二哥的手机,纯粹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行踪暴露出去而已。
需要准备的事情不多,只有两件,一件是易容,林骁毕竟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不能以真面目出现,否则很有可能被人发现。第二件就是尽量多的了解鬼狐的规则,以及那个二哥为鬼狐做过的事情,不要露出马脚。
云曦出门买了一套衣服,颇为皱眉地换上,不情不愿地去了林骁的房间。这是一套富家千金的打扮,奢华却过于放荡,云曦自己自然并不喜欢,但是为了配合林骁的行动,她也不得不照做。
林骁叫云曦进去,云曦便推门进去,随即,云曦吓得靠在了门背后,因为,她看到了下午被他杀死的二哥。
“衣服买来了?不够风骚!”二哥说话的声音,却是林骁的腔调。
云曦这才明白,眼前这个满脸横肉,一副嚣张模样的家伙,并不是死掉的二哥,而是林骁易容后的模样。她不得不吃惊,这家伙果然天赋卓绝,不仅古武实力非常了得,甚至连医术和易容术都如此出神入化。
“还行吧?出门在外,工具没带齐,马马虎虎有个九分像,差不多了。对方没有见过二哥,大概只会得到一堆带着照片的资料,他看不出破绽来的。只要你收敛些自己的性格,咱们就能跟着鬼狐混到京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