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事。”
“我不做坏事,可是……”
“可是个鬼,别说了,去做任务,说抹杀是真的抹杀,不骗你。我去休息了,没事别叫我。”系统说完这一句,就没有声音了,高斯怎么说,都没有反应。
“握草,说了是准备去搞事,可是想想自己要搞事一个乞丐,真的做不出来啊。”高斯抓了抓头发。
高斯还是社会好青年来着,好吧,他还是怕挨打来着,高斯只是一个文书生。
反正时间有三天,高斯也不急。
叹了一口气,高斯来到卫生间。
额头的伤是好了,血迹还没有洗干净,高斯摘下眼镜,拿起毛巾洗了洗脸。
自己身高有一米七八,但是很瘦,像个竹竿。皮肤很白,一直被班上的女生羡慕是好身材,又高又瘦还很白。但是这样是身材不是男生想要的,高斯宁可自己壮一点。
再看镜子,脸上之前有青春痘,高考嘛,压力大,正好又是青春期,那时候就开始长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消。
现在,脸上青春痘一个都没有,痕迹都没有。
本来就有点小帅,有了青春痘毁了一点容,现在小帅又回来了。
脚气……算了,这个还是不管了。
在学校不能穿拖鞋,运动鞋一穿就是从早到晚,总会有点脚气的。
有点饿了,从中午晕到现在,什么东西都没吃,都快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买吃的去。
现在是夏天,高斯就穿着短裤T恤人字拖下楼了。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吃完饭,高斯不由自主的就往信达步行街去了,想看看这个所谓的乞丐。
信达步行街就在自己家小区附近,距离不过几百米。一过去,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个乞丐在这。
现在都晚上九点多了,这乞丐可真敬业啊。
九凤省的夏天,那确实热的要死,基本上在下午五点之前,街上是见不到人的。乞丐也不傻,没人又热会来乞讨?估计他的上班时间也在下午五点之后吧,乞讨到现在也正常。
这乞丐是一个年轻乞丐,年龄大概二十岁左右,断了一条腿,全身都是脏兮兮的。
但是这种脏……高斯总感觉是刻意弄上去的。
乞丐横在步行街的街道上,占据了街道的三分之一,怪不得任务的名字取名是拦路乞丐,这路拦的挺好。
现在行动?高斯有些犹豫。
自己的任务是拿走乞丐乞讨的钱,让乞丐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