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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鹰岂能无犬乎?(4 / 5)

属于白狼国,曾是一个兴盛繁荣的国度,并和大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史书记载:汉明帝时,白狼等百余国,户百三十余万,口六百万以上,举种奉贡。追本溯源,白狼族以白狼为民族图腾,犬戎族也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并且是以白犬为图腾的西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属于西羌。所以,白狼族便是犬戎的后裔。

犬戎人豢养獒犬,匈奴人驯服飞鹰,这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而这些豢养动物的技艺,都是游牧民族狩猎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更多时间,他们并不会把这些动物当作宠物来看待,而是以朋友的方式相处。

到了东汉末年的王公贵族都喜欢斗犬,一条上好的獒犬在市肆之上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再有狩猎之时,带上自己驯养的飞鹰捕捉野兔这些弱小的猎物,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只是养鹰太繁琐,所以鹰的价钱反而比獒犬要逊色许多。

韩炜骑着墨狮子,韩落、韩狼一左一右拱卫两厢。而大管家任清风,骑着一匹毛驴头前引路,毕竟在市肆之上,他已经混的相当熟络,买卖物什也是行家里手。

刚进市肆,有不少商户都跟任清风打招呼:“哟,风大管家来了?今天买点什么?看看我这板肋肉,刚切得,拿回去下酒再好不过。”

“张屠户,生意兴隆。不过,在下今日可不买肉,还有重要的事情。”任清风一拱手,十分客道。

过往七八家的商户任清风几乎都打过招呼,韩炜看在眼里,觉得带着清风来实在是明智的选择。

又往前走了不远,只见一群人围着,密密麻麻。人群之上,盘旋着一只大鹰,忽上忽下,还能做不同的飞行动作。那训鹰之人,扔起一根树枝,这大鹰鹰爪一勾,便抓个牢靠,引来阵阵叫好。

这大鹰头顶黑褐色,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纹。金黄色的鹰喙修长,尖端乌黑。锋利的鹰爪苍劲而有力,鸣叫一声,让人听得振奋不已。

韩炜马上问清风:“风叔,这可是你说的武威金雕?”

“回公子,正是这金雕,可有灵性了。”清风一指那金雕,对韩炜说道。

“阿落,这武威金雕如何?可驯乎?”韩炜问身边的韩落。

韩落苦笑一声,摇摇头说道:“公子,恐怕不行。这头金雕都认主了,咱们就算买来,它也会绝食而死。”

韩炜一阵失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也暗自说道:不愧为飞禽霸主,性子也是桀骜不驯呢。不过,他还是不死心,想去再去看看,遂说道:“来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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