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满篇皆是金玉良言,振聋发聩好不好?”
郑小楼想了想,缓缓点头:“那么,你对,他错,错的人该死,要不要我今晚摸进刺史府,把曹余做了?”
李素眼皮猛跳,一点小事就要把人干掉,这家伙的三观实在是……
“冷静!没到杀人的地步!”李素急忙把郑小楼心头窜起的那抹小火苗毫不留情地踩熄了:“……人家是刺史,正经的一州父母,你若杀了他,朝廷绝不会放过你。”
郑小楼不屑地一撇嘴,冷笑道:“我不怕。”
“可是我怕,因为朝廷同样也不会放过我。”
被李素一劝,郑小楼也暂时掐了刺杀曹余的念头,三人顶着大漠上空的烈阳,慢慢吞吞地往回走。
走了没几步,李素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扭过头望向郑小楼。
“哎,你平时也这样么?”
“怎样?”
“别人犯了一点点小错你就要把人干掉,你经常这么做?”
郑小楼冷冷瞥他一眼,道:“不一定,看心情。”
“你现在心情如何?”
“还好,没什么想杀人的念头。”
李素释然:“所以,哪怕你知道当初你来我家时,我曾叫厨子把天赐舔过的盘子拿去给你盛饭,你也不生气的,对不对?”
郑小楼的神情顿时变得比李素刚才走出刺史府时更阴沉。
“……我现在忽然想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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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州的北门内有个小集市,本地的几个百姓聚合在一起,从过路的胡商手里贩了一些做工很粗糙的铁簪,步摇或劣质水粉之类的东西,然后蹲在城门边叫卖。
买这些东西的人并不多,因为实在太低档了,城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户殷实人家,只有一些穷百姓,辛苦存了半年钱,咬牙给自家的糟糠婆姨买一根铁簪回去,算是给无聊的生活增添几分浪漫的情趣,看着日渐肥胖的婆姨攥着铁簪高兴得不知怎生表达情绪,砂钵大的拳头一下又一下将男人擂得山响,男人这时便忍着痛咧嘴笑得很开心。
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大抵便是如此,平凡,单调,偶尔才闪现出那么一点小小的激情,然后日子继续平淡地往下过。
李素领着王桩和郑小楼走向北门,打算出城回营时,迎面却见几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