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来,算是聊以遮羞。
五步倒上市后,长安城无论文人和贩夫都疯了,一口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烧得痛快,叫酒肆伙计打个二两,足以大醉半天,而且喝得也痛快,不像别的酒,喝了大半桶都没感觉。
酒是好酒,只不过这酒的名字……
文人们暗暗鄙夷的同时,只好摇头,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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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肆比印书坊更赚,这是李素得出的结论。毕竟长安城里文人不多,肯自己掏钱印书的文人更少,但酒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每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更何况程家一口气在长安城里开了十家。
现在令李素寝食难安的是,……程家到底会不会分钱啊?以程咬金那流氓性子来说,还真干得出独吞的事,那时李素该爬高楼一脸走投无路状叫程家结帐分红呢,还是把程处默一棍子敲晕绑票,威胁程家不给钱就撕票?
越想越觉得不安,这种独吞的事,李素前世也干过不少,只希望程咬金的人品比他自己强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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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一更,可能稍微晚一点点,又在调整作息,快晚上才起床,睡过头了,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