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决定半个时辰内把这家伙打发走,家里盖房子没人监工呢,没空跟纨绔子弟扯淡。
程处默咧开大嘴笑了:“今又砸了西市一家店铺,没敢伤人,但店被砸得稀烂,有年头没砸得这么零碎了,叫那掌柜狗眼看人低。”
很不理解程处默的爽点,不过李素并不打算理解他,纨绔子弟,特别是老程家的纨绔子弟,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小公爷干得漂亮!”李素昧着良心喝彩,反正不关自己的事,先把他哄走再说。
程处默大笑,然后分享自己的砸店经验:“那是,以往砸店啊,先得把客人轰出去,然后从大门开始砸,接着是桌椅和坛坛罐罐,今砸得很零碎,他店里卖的笔也崴了,纸也撕了,墨条踩碎了,连店里养的一条狗也被我打折了腿……娘的,好好跟掌柜的说话他不搭理,非说什么印书的人太多,要排队,程某是那种排队的人吗?”
李素听着听着,笑容渐渐有些僵硬了……
“印书的店?”李素迟疑地问道。
“不错,西市南边拐角的一家,原来是卖纸笔的,后来掌柜的不知怎的弄出个新的印书窍门,一本书两日内印好,现在买卖红火了,我老娘信佛,有人借她一本经,老娘很喜欢,叫我照原样印两册,谁知去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