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睛。
一双有力的手,从背后环住她的腰,温热的鼻息落在她耳畔,时瑾嗓音低沉:“睡不着?”
“嗯,在想莫冰。”她翻了个身,偎进了时瑾的怀里,“莫冰性子烈,我怕她走不出来。”
她那个性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到最后,一定是两败俱伤。
时瑾亲了亲她的头发,听她说着。
“我想不通,林安之分明很爱莫冰,可为什么要伤害。”他也绝不是贪恋钱权之人,到底什么样理由,能让他不惜跟着受这剜心一样的痛。
在姜九笙的认知里,深爱,可以敌得过世间千军万马,甚至是死亡,还有什么可以让刻骨铭心的爱情去低头,去伤筋动骨,去一辈子舔一个伤口。
她想不通。
时瑾说:“有两种可能。”
她抬头:“什么?”
他伸出手指,揉了揉她紧蹙的眉头:“不够爱,或者,太蠢。”
林安之有多爱莫冰,姜九笙没瞎,看得出来,不是第一种可能,却不明白第二种是何解:“为什么说太蠢?”
时瑾比她理智,不带任何情感地剖析:“分不清主次,用不对方法,等走上了绝路,才发现没有留退路,不是蠢又是什么?”
爱有什么用,不知道自己有多爱,照样不得善果,甚至,不得善终。
她好像听明白了,又好像没听明白。
分不清主次,如果‘主’是莫冰,‘次’又是什么?
姜九笙不禁脱口:“如果是你——”
时瑾打断了:“不会。”夜里很静,耳边时瑾的声音掷地有声,一个字一个字缠绕着,缱绻悱恻,却坚决如铁,“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重要过你,前提假设根本不存在,即便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有,千方百计之中,我也总能找到两全之策,一定不会让你委曲求全。”
只要够狠,只要够坏,只要够丧心病狂,他没什么不敢做的,只要把全世界都踩在脚底下,只要成疯成魔,死亦不悔,护一个她,就绰绰有余。
这么说来,林安之还是不够丧尽天良,不像他,杀天杀地都敢,还忌惮什么。
只是,再疯魔,也不能让她知道罢了。
“时瑾。”
“嗯?”
姜九笙抱住他的腰,脸靠在他心口,听着耳边他有力的心跳声,突然有点患得患失。
她抬头,直视时瑾墨一般颜色的眼眸:“我们不会分开对吗?”感情真的太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