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你应该知道的,我不喜欢这些,我喜欢的,只有我的刀。”说完,男子还不忘看一下自己的左边,在那里,一把黑色的长刀,正被插在沙地中,离他只有十多厘米的距离。
约翰直接便是一脸无语。不过他也没有在继续劝他的头。因为对方是一个华夏人,和开放的欧美人比起来,他们就像是青涩的小青年一样,懵懂无知。
“对了,头,刚刚叙利亚的那帮家伙又联系我了。”
“哦,那些家伙不会又有什么单子了吧。”
“头,你还真猜对了。这次任务他们出价一千万,美金。”约翰把美金两个字咬的特别众,那可是一千万美金啊,相比起几百万一场的交易,一千万美金,那完全是一笔天文数字。
流浪佣兵团,也正是他们所属佣兵团,而佣兵团的首领,正是约翰旁边的华裔男子,他,正是叶天要找的凌风。
对于普通人来说,流浪佣兵团是什么,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知道。
但是在那些有钱人,有地位之人的印象中,这是一只可怕的佣兵团。完成任务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一百,几乎没有听说他们任务失败过一次。
他们就是死神的代表,因为只要你被他们定住,那么,你就已经注定死亡。
在佣兵界,更是无人敢惹这个佣兵团,因为惹过他们的,都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在佣兵界,他们已经是传奇般的存在,不过即便如此,每次他们的雇佣金额,也就几百万美元而已,一千万美元的单子,他们也是第一次接到。
约翰当然会兴奋啦,不过,一千万美元的雇佣金,也代表了任务不会太简单。
不过对于战无不胜的流浪佣兵团来说,危险对他们来说,只是挑战罢了。
凌风也是一愣,没想到这次那帮家伙竟然出价一千万美金。
那帮家伙说的不是别人,正是叙利亚反动派,他们和他们的合作,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这次是他们出手最为大方的一次,竟然出价一千万美金。
这是一个连他也拒绝不了的价格。
雇佣兵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兵种,里面的人,大多都是退役的特种部队人员,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金钱,只要雇主出的钱足够,他们可以被任何人雇用,哪怕你只是一个小屁孩。
但是他们从来只看钱,不看人。
只要是你出的钱足够,哪怕是美国总统,他们都敢杀。这是一种为了钱,什么事情都敢干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