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萌萌,以及他的伙计、他的客人以及当时一些慕名而来,就站在我背后,看着我现场码字的读者;另外还有那时候直接跑到网吧,要跟我签长约的星星星中文网的两位老板灰哥和洛总,以及我的编辑位面之子。此外十八中的不少同学、老师和我们校长,也都知道我每天中午和周末借用学校机房写作的事情。
但之所以有这么多证人,可能超过一千个了,我依然认为自证清白是徒劳的,是因为如果有人真的想弄死你,他完全可以否认你提供的所有这些证人。他们会说,这是利益相关人群,是被收买的,是被封口的,他们会说,这是你花钱请来的,这些人说的话,他们一概不信。甚至在我打出这些文字,待会儿上传之后,他们可能直接就会说,看,不打自招了吧?整个东瓯市的人、曲江省的人、全中国的人,都跟你利益相关,不能信。
所以这些人不是要证明我是否代笔,他们仅仅只是想弄死我。
那我又何必自证呢?
如果我真的愚蠢到跟他们纠缠,邀请一堆人坐到我身边,题目由他们定,内容由他们说了算,然后就让他们坐在我身后看着我写。要是我写慢了,一天只写八九千字,他们会说果然如果,果然代笔,如果我效率不变,他们又会说,哎呀,质量不行,水平太差,我不喜欢。哪怕后台数据一切正常,他们又会说这是造假,数据网站可以控制。
想要污蔑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只要不停地污蔑就行了。
而如果我真的花心思去应付这些人,用十年、用二十年,最终哪怕真能向世界证明我确实是清白的,但我最终能得到什么呢?相信我,我最终什么都得不到。最多最多,就是一个‘哦’。
听说了吗?
什么?
江森没代笔。
哦。
就是这样一个哦。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失去的时间、我损失的精力、我错过的机会、我生活中其他一切美好的东西,又由谁里补偿我?没有。那群人,哦完一声,就走了。
所以干嘛呢?何必呢?
难道我是否代笔,这种问题智力正常的人还能想不明白吗?2005年7月,我当时身上揣着在学校勤工俭学、贫困补助还有一部分学校考试奖励的钱,加起来应该是七百八十块,孤注一掷地把命运押在了写网文这件事上面。当时我举目无亲、一文不名、饥贫交加,我甚至一度想过去我们乡政府大楼旁边的长椅过夜,想过使用乡政府的卫生间来当日常洗漱的地方。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