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有所不知,陈相这时其实正着急得团团转。
正如虞沨推断,当吴籍一死,利、张两个也逃不脱灭口的命运,好教这案子因无实据草草了断,卫国公却百口莫辩,陈相一早安排了府中蓄养的武师,暗中盯梢,就趁夜黑风高时杀人。
之所以让利、张两人暂离京都,是保证他们不被官衙收监,以致难以下手。
当然两人也不可能远走他乡,张明河在香河也有商产,自然而然便提议利大舅随他去别苑小住。
而陈相琢磨的是,既然要造成卫国公授意利、张杀人嫁祸,那么说明卫国公对这两人应当信任,凭白无故不可能杀了姻亲灭口,小伙计落网,张明河难逃其咎,他若是突然横死,旁人哪会信卫国公清白无辜?那么,只有当案子移交刑部,陆泽明察秋毫,逼得凶犯供出主谋,卫国公情知事败无可奈何只有将同谋灭口,这样便无法落实他与之串通的罪名,才算合理。
是以,灭口的最佳时机只能是在昨晚。
利贵与张明河都是庶民,张明河就算是个小富,也不可能有贵族官家的排场,府中不会有护卫,香河的宅子也没有太大规模,最多就是十余仆妇,几个丫鬟小厮,陈相觉得毫无压力,认为府中武师足能得手,根本不需向天子求助,动用暗卫杀人。
实际上天子也根本不觉得处理两个庶民需要他亲自安排。
这世道虽有死士,但这些人却非普通贵族能够大规模蓄养——虽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之说,但真能为了钱财豁出性命者却少之有少,成为死士者,大多是些重犯,一旦落网难逃死罪,逼于无奈,抑或是想争取前程彻底脱罪,抑或是有亲长子女需要养活,才会铤而走险,一般来说,能得死士效忠者不仅有财,更得是权重势大。
陈相不可能养有死士,身为臣民,蓄养死士本身就触犯国律,天子不会应允。
天子在潜邸时为谋大位,当然蓄养了一批,但他既已登位,这些死士便能转暗为明,成了天子心腹,大多成为暗卫,以备天子“不时之需”,不需要再隐藏身份。
轻易也是不能动用的。
这就是说,陈相安排去香河灭口之人都有籍可察,又不可能全部都能舍身亡死,一旦落网,重刑逼供,便会有人供出相府,就算这些人都不招供,也会被陆泽追察到相府头上。
陈相压根不以为他的行动会失败,训练有素的武师会对付不了一帮普通仆妇,还能让利、张两个逃出性命。
这日早朝,陈相尚且心安,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