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很少能看见楼房,基本都是低矮的平房,一家挨着一家,胡同连着胡同。
刘德礼看准时机,猛然一打方向盘,轿车冲上马路牙子,颠簸着停在距离自己最近的胡同口。
吴景荣带的人不多,想在迷宫一样的胡同里抓到刘德礼,凭着三五个人根本不够用。
刘德礼也想到了这一点,打算趁着对方人数上的劣势,自己躲进胡同里,再找机会脱身。
他的想法没错,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但是,刘德礼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丁伟的枪法!
能够命中高速行驶的轿车,单从枪法上来说,丁伟绝对称得上是高手中高手。
正常情况下,手枪的有效射程在15米左右,超过了这个距离范围,子弹就会偏离目标。
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不同,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是说手枪在50米外就打不死人,只是杀伤力会变弱。
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也不能保证用手枪击中高速移动的目标。
所以说,即便开了四枪才击中车胎,相比较而言,丁伟依然属于出类拔萃的神枪手!
看到刘德礼跑向胡同,丁伟立刻意识到,在这种环境下想要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
他没有盲目追赶,枪口对着奔跑中的刘德礼慢慢移动。
这一枪必须命中目标,否则基本没机会了。
“砰!”
弹壳脱落掉在地上,子弹呼啸着射出枪膛。
在一名妇女的惊叫声中,行将跑到胡同口的刘德礼如遭重击,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来机场不是行动任务,为了避免遇到盘查,刘德礼并没有带枪。
此刻,他心里清楚,自己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了。
回身看了一眼,特务们已经冲了过来。
“不许动!”
“别动!”
刘德礼咬紧牙关,挣扎着站起身,忽然伸手摸向腰间。
这个动作看上去似乎是在掏枪,丁伟来不及阻止,特务们已经扣动扳机。
“砰!”
“砰!”
“砰!”
枪声如同爆豆一般震耳欲聋。
枪声过后,刘德礼身子晃了两晃,仰面朝天倒在地上,两眼大瞪着望着灰蒙蒙的天空。
丁伟快步来到近前,蹲下身试了一下刘德礼的脉搏,回身呵斥道:“谁让你们开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