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嗯,从某种角度讲,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烦。
“又饿了啊。”声音稍显沙哑地喃喃自语了一句,王戊似是无奈地放下了自己抓着头发的手,摇摇晃晃地俯身站了起来。
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
伸手摇了摇腰间的酒葫芦,确定了里面还有些“存货”,她满意地抬了抬眉头,揉着眼角,当是有些自得其乐地打了个哈欠,迈开脚步向着街边走去。
王戊准备去弄些吃的。
准确的说就是馒头配咸菜。
她来鄱阳城的这一年多里,几乎都是这么吃的。
便宜,实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腻。
王戊可以说便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因为她总是做着奇怪的事,过着叫人难以理解的日子。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
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起码,现在的她还算是有副人的样子。
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