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少安和果果带着小包裹,还特地饶到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查探了那是什么“水”。
放在口里一尝,是海水的味道,他们也就确定了,这确确实实是一片海。
孤鹰佣兵队没有从空中,或者陆地上来,非要选择海上,除了那个出口比较隐秘外,可能还有别的原因,暂时不得而知。
“如果只偷一只出来,我怕铁牛察觉。”刘哥选择了第二个,“他这个家伙,别看着个头高大,就以为他的脑子简单。他既然能够成为头狼的二把手,绝对是有一把刷子的。如果他养的宠物是特地训练过,就是用来认路的,那么每一只宠物是什么习性,必定非常清楚。突然换一只野生的进去,其他宠物一定会排斥,打草惊蛇。”
既然选择了第二个,就又是一翻讨论、计划。
因为迷踪森林里的人并不是很多,大部份比较有战斗力的人又都在头狼那里,谁也不能肯定头狼里的人到底是站在哪一头的。若是他们这边,那自然是好的,但要真的是齐心协力站在头狼那一边呢?
除了拿下头狼,他们还得留手去攻那艘可能是唯一通往外界的船只,那么就必然保持战斗力。
一群人一连好几天都在商量,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够将伤亡降到最低,获得最大利益。
谁都想出去,但谁也不想死。
又是一翻商量,终于敲定。
天色已明,头狼的老大科宵还抱着他最心爱的宠侍小乔躺在舒适的兽皮床上,懒洋洋的不想起床。
科宵是一个GAY,他天生对女人没有感觉,就喜欢男人。
别看他是一个体能SS高手,但他有一个别人一直不知道的——秘密!
科宵原本就只是一个私生子,还被正室打压,科宵的童年生活可谓是非常凄惨。
生父不重视,生母又是一个没用的,只知道卖屁股,最后还被生父捉奸在床,活活给打死了。
至此,生父更是怀疑他是生母给他戴的绿帽子,即使验了DNA,一看到他就有一种绿帽子罩顶的感觉,根本不想看到他。
终于大了一点,以为可以自由一点了,不想生父的正室在检测他的天赋时做了手脚,把他弄成了一个体能、精神力为C的废物,还想办法把他赶了出来。
那个时候,他不过才十二、三岁,还是一个柔弱少年。
因为吃不饱,穿不暖,那时的科宵显得十分瘦弱,若是这样就算了,偏偏他继承了生母的容貌,娇媚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