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的就是走小路,尤其是兵荒马乱的年月,如果走小路的话,很有可能会碰到劫匪。
一旦遇到劫匪,碰到心善的,或许只会丢财,不会丢命,若是遇到心狠手辣的,届时恐怕是人财两失。
因此,只要稍微有点经验的人,出门的时候,即便选择绕路多花点时间,也会选择走‘官道’,也就是大路,绝不会为了赶路炒近道。
“春山叔,俺们这是不是快到了。”
另一边,朱传武望了望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对着一旁的朱春山问道。
“嗯,快到了。”
朱春山抬头看了一眼远方的海面,他们已经沿着海岸线走了两天多了,算算路程,如果走得快的话,今天下午就能到龙口。
“俺们今天赶赶路,估摸着下午就能到了。”
得知就快到了,朱传武心中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十天赶了六百多里地,平均每天要走六十多里,对于长期吃不饱饭的朱传武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更何况,他今年才十四岁,身子还没长开。
所以,这些天来,可把他累地不清。
望着前方四处蹦跶的弟弟朱传杰,朱传武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俺怎么不是家里最小得嘞。’
‘传杰这小子,一路上过得太舒坦了,一会春山叔背他,一会又是大哥背他的。’
与此同时,谭鲜儿心疼的看了一眼李杰,在他耳边低声道。
“传文哥,你把俺放下来吧,俺不累。”
“没事,俺不累。”
虽说谭鲜儿今年已经十七了,但如今的伙食条件,根本就没法和后世比,外加这两年光景又不好,种出来的粮食压根就不够一家人吃。
此外,谭鲜儿不仅是一个女人,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因此,家里的口粮大部分都进了谭家父子的口中,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谭家父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必须要保证他们有的吃。
简单来说,谭鲜儿平日里经常饱一顿饥一顿的,浑身上下也没几两肉,一米六几的大高个,体重也就不到八十斤,整个人瘦的就跟麻杆似得。
“传文哥,刚刚春山叔说,俺们就快到了,你说,等俺们到了关东,能过上好日子嘛?”
“俺听人说,关东那边的地都是什么黑土地,肥的一掐就能掐出油来,粮食种到地里,什么也不干,秋天也能大丰收,还有,河里有吃不完的鱼。”
说着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