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安脸色一变,他知道这瞒不过吴争,可他没办法,三点一线的瞄准方法,他经过侦察得知时,训练已经过去二十五天,这还是他耗费了几十两派人从吴争那队人里,威逼利诱才获知的。
时间太紧,就算练法对头,怕也难有太大效果。
于是,方国安耍了个小聪明,改动了比试时靶子的距离。
这道理很简单,枪口射出的子弹越近,弹道的偏移就越小,射中的概率就越大。
越远,综合起偏移、风速等等,就越难命中目标。
吴争似笑非笑地看着方国安,方国安只好道:“那就再比一场?”
吴争点点头道:“既然方将军提议再比一场,本王只好同意了。”
方国安心里无数匹草原神兽飞驰而过,“那改成……六十步?”
“一百步。”吴争淡淡地说道。
“啊?”方国安惊愕起来,这个距离,在以前火绳枪而言,已经是有效射程的极限,也就是说超过这个距离,弹丸打中人的杀伤力就会渐渐降低,如同强弩之末,要想精准,就是做梦了。
如今的燧发枪,有效射程已经到了一百五十步以外,但这种距离,瞄准就已经很难了,视力差点,看出去就开始模糊了。
方国安不敢反对,于是派人传令,将靶子移至百步外,重新比试。
围观的新兵们,一阵吵杂。
射中百步之外靶子?
要知道,百步穿杨就可以成为一军之将的年代,这确实是恐怖的。
当枪声此起彼落之后,最后的结果出来了。
方国安那队人,无一人十枪皆中靶,就勿用说击中靶心了。能中五枪者七人,中六枪者三人,中七枪以上者,无。
而吴争这队,四十八人中,中六枪者四十八人,中七枪者三十一人,中八枪者十五人,中九枪者六人。最关键的是,有一人十枪皆中(是靶,不是靶心),那就是体格、个子在四十八人中皆弱的史坤。
在新兵们雷鸣般的欢呼声中,方国安的脸色有些白,他意识到,吴争说得是对的,以后的战场,再不是身强体壮者的天下。
弱者已经和强者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那么,战法的修改就是必须项。
想到以一个勇士带动一支军队的日子,一去不返还了,方国安本身就是武举出身,心里不禁涌起一种沧凉。
自小十多年的苦练,如今看来,就是一场玩笑。
“王爷,属下心服口服